時素珍,女,漢族,1962年3月生,河南鹿邑人,研究生學歷,無黨派,1979年8月參加工作。曾任包頭市政協副主席。
2019年5月,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內蒙古自治區監委對包頭市政協原副主席時素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經內蒙古自治區監委委員會會議研究並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時素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時素珍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河南鹿邑
- 出生日期:1962年3月
- 職業:公務員
- 畢業院校:包頭鋼鐵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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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79.08-1986.10,包頭礦務局勞動服務公司團總支書記;
1986.10-1993.04,石拐區水泥廠財務科工作(其間:1989.07—1992.07,包頭鋼鐵學院機械工程專業學習);
1993.04-2001.02,中國銀行包頭分行政工科、辦公室科員(其間:1994.12—1997.09,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本科班學習);
2001.02-2004.05,包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助理調研員、副局長;(其間:1999.05—2001.05,北方交通大學工商管理專業研究生班學習);
2003年1月10日上午,選舉時素珍為包頭市政協副主席。
2004.05-2006.03,包頭市稀土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
2006.03-,包頭市政協副主席(其間:2008.03—2010.01,中央黨校經濟學院經濟管理專業研究生班學習)。
2018年1月8日,選舉時素珍為政協包頭市第十三屆委員會副主席。
人物事件
立案調查
2019年5月,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內蒙古自治區監委對包頭市政協原副主席時素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開除公職
經查,時素珍理想信念喪失、價值觀念扭曲、道德底線失守,轉移隱匿涉案財物,對抗組織調查;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搞權色、錢色交易。
時素珍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監委委員會會議研究並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時素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