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關於開展建築施工安全檢查的通知

根據我部1995年工作要點的要求,為本合今年(1995年)5月份將在全國開展的“安全生產周”活動,現決定在4月15日至5月31日期間,對全國建築施工單位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勞動部關於開展建築施工安全檢查的通知
  • 發布單位:勞動部
  • 發布文號:勞部發【1995】139號
  • 發布日期:1995-03-22
  • 生效日期:1995-03-22
【發布單位】勞動部
【發布文號】勞部發[1995]139號
【發布日期】1995-03-22
【生效日期】1995-03-22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勞動部關於開展建築施工安全檢查的通知
(勞部發[1995]1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
根據我部1995年工作要點的要求,為本合今年(1995年)5月份將在全國開展的“安全生產周”活動,現決定在4月15日至5月31日期間,對全國建築施工單位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以貫徹(勞動法)為主線,深入推動安全普法教育。提高建築企業經營者、職工的安全意識,完善完全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強化安全基礎建設,建立安全生產的自我約束機制和自查體制。檢查重點為:
(一)針對全國建築工地普遍存在髒、亂、差的狀況,這次檢查要對工地場容場貌從嚴要求,不符合文明生產的,必須限期整頓,達到顯著的實際效果。
(二)圍繞建築施工中,高處附落、觸電、物體打擊、機械傷害事故突發、高發的嚴重狀況,重點檢查在措施、工序、施工方面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況,環境的不安全條件,狠抓施工現場危險源點的控制,治理事故隱患,保障安全。
(三)抓好對成建制鄉鎮建築企業、農村建築隊分包的建築工程施工工地的檢查。
(四)土石方施工過程中,要把減坍塌、爆炸事故作為檢查的主要內容。
(五)檢查傷亡事故的報告、處理和結案情況,傷亡事故漏報、瞞報的除補報外,沒有結案的督促限制結案。
(六)已經開展建築企業安全資格認證和施工現場安全達標活動的地區,應圍繞這次檢查活動,檢查企業遵守執行情況,了解取得的效果和存在的問題。
二、時間安排
4月份建築企業進行自查,5月初建築安全檢查組開始檢查。
三、組織與方法
(一)以企業自查為基礎,地、方要加強指導和檢查。
(二)以行政大區為單位成立檢查組,組長單位由我部推薦,我部派人參加,具體組織另行安排。
(三)每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檢查不少於2個地(市)、3個縣;每個市(縣)檢查不少於4個工地。
(四)和檢查組檢查活動結束後寫出總結,並請於6月中旬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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