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職工被處理後原單位能否再行處理的復函發布單位是勞動部,發布文號是勞辦發[1994]370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職工被處理後原單位能否再行處理的復函
- 頒布時間:199年11月19日
- 發布單位:勞動部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職工被處理後原單位能否再行處理的復函發布單位是勞動部,發布文號是勞辦發[1994]370號
河北省勞動廳:你廳《關於職工被處理後原單位能否再行處理的請示》(冀勞辦〔1994〕318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立案受理因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發生的勞動爭議,在審理過程中,企業如變更開除、除名、辭退...
關於企業取消幹部、工人身份界限,實行全員勞動契約制若干問題的意見 關於全面實行勞動契約制若干問題的答覆 關於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能否解除勞動契約的答覆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職工被處理後原單位能否再行處理的復函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建議...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職工被處理後原單位能否再行處理的復函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建議恢復勞動契約鑑證工作的復函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精神病患者可否解除勞動契約的復函 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企業實行全員勞動契約制後原幹部身份的合 同制職工調離問題...
安徽省勞動廳: 你廳《關於處理勞動爭議案件有關政策問題的請示》(勞仲字〔1997〕第388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對已辦理港英入境許可證的企業職工,用人單位不能以此為由解除勞動關係。職工獲批准出境定居要求辦理退休、退職或...
北京市勞動局:你局《關於處理工傷爭議幾個問題的請示》(京勞辦文[1995]108號)收悉。經研究,答覆如下:一、關於工傷認定的時效問題。目前勞動行政部門對受理勞動者工傷申訴沒有時效規定。如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傷認定及可否享受工傷...
公安、檢察機關撤案或者檢察機關決定不予以起訴以及檢察機關雖決定起訴而法院宣判無罪的,按下列原則分別處理:犯罪嫌疑人未被勞動教養或治安拘留,原單位也未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的,由原單位補發其被羈押期間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如未被勞動...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你廳《關於處理工傷爭議有關問題的請示》(新勞社字〔1994〕54號)收悉,經研究,現答覆如下: 一、關於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因領取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時,可否通知工傷保...
河南省勞動廳:你廳《關於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幾個政策性問題的請示》(豫勞裁[1996]15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一、關於女性高級專家的退(離)休年齡問題。凡是受勞動法律、法規調整的用人單位,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
深圳市勞動局: 你局《關於能否受理原公務員身份職工訴機關補交社會保險金的請示》(深勞報〔2002〕74號)收悉。經研究,現答覆如下: 根據《關於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時社會保險關係處理意見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13號)...
對違反以上規定的,應按照勞動部、公安部、全國總工會《關於加強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勞動管理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的通知》(勞部發〔1994〕118號)和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國有企業和集體所有制企業能否參照執行勞部發〔1994〕118號...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企業職工被錯判宣告無罪釋放後,是否應恢復與企業的勞動關係等有關問題的復函(146)(1997年4月29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職工被人民檢察院作出不予起訴決定用人單位能否據此解除勞動契約問題的復函(147)(2003年7月...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契約處理依據問題的復函》是1995-10-10由勞動部發布的。中文名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契約處理依據問題的復函 發布單位 勞動部 發布文號 勞辦發[1995]264號 發布日期 1995-10-10 ...
根據以上精神,對企業固定工在轉制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可按下述辦法處理:一、職工不願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契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在書面申請三十日後解除勞動關係。對於用人單位招(接)收的大中專畢業生,按有關規定簽訂了服務契約或其它...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在工作時間發病是否可比照工傷處理的復函是一項由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中文名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在工作時間發病是否可比照工傷處理的復函 發布單位 勞動部 發布文號 勞辦發[1996]133號 生效日期 1996-07-11 ...
勞動部關於全面實行勞動契約制的通知(1994.8.24)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契約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1996.10.31)勞動部關於企業實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中履行勞動契約問題的通知(1998.1.26)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勞動關係有...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企業職工被錯判宣告無罪釋放後,是否應恢復與企業的勞動關係等有關問題的復函(146)(1997年4月29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職工被人民檢察院作出不予起訴決定用人單位能否據此解除勞動契約問題的復函(147)(2003年7月...
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患有精神病的契約制工人解除勞動契約問題的請示》的復函(1995.1.30)(130)勞動部辦公廳關於通過新聞媒介通知職工回單位並對逾期不歸者按自動離職或曠工處理問題的復函(1995.7.31)(131)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試用...
停薪留職期滿後被單位除名 不服企業除名爭議案 因拖欠承包租賃金被除名 因領導更換,職工流動被凍結 專業銀行能否開除違紀職工 職工留用察看期間嚴重違紀被企業開除 拒不加班搶修被辭退 職工無故曠工被辭退 法律依據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處理...
若由此發生勞動爭議,可以提請勞動爭議處理機構予以處理。”5.對取保候審職工能否辭退?根據原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取保候審的原固定工不簽訂勞動契約的請示〉的復函》(勞辦發[1997]23號),關於用人單位對取保候審的原固定工是否與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