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對貴州省2002年工資指導線方案的批覆,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2002年對貴州工資指導的回覆。
【發布文號】勞社部函〔2002〕107號
【發布日期】2002-06-24
【生效日期】2002-06-24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勞社部函〔2002〕107號)
貴州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你廳報送的《關於報送〈貴州省2002年工資指導線〉的請示》(黔勞社呈〔2002〕27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根據200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總體安排及工資分配巨觀調控的總體要求,並結合2002年巨觀經濟形勢預測和你省社會經濟的實際情況,經綜合平衡,對你省2002年工資指導線審核意見為:
1、2002年企業貨幣平均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0%;
2、企業貨幣平均工資增長上線為16%;
3、企業貨幣平均工資增長下線為零增長或負增長,但企業支付給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上述工資指導線適用於企業在崗職工工資分配。
二、在工資指導線正式發布之後,你省要根據今年工資調控目標,按照分類調控的原則,指導各類企業結合本企業生產經營和經濟效益狀況,合理安排職工工資增長。
三、要將工資指導線和企業微觀分配辦法有機結合起來,引導企業合理確定工資水平,切實發揮工資指導線對企業工資分配的指導作用。
四、請你們在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改進完善辦法,並將有關情況和問題及時報告我部。工資指導線頒布後一個月內要將工資指導線文本報我部勞動工資司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