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寧夏回族自治區2013年工資指導線方案的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你廳《關於發布寧夏回族自治區2013年度企業工資指導線的請示》(寧人社發[2013]32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根據全國201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總體安排及企業工資分配巨觀調控的要求,結合2013年巨觀經濟形勢和你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經綜合平衡,對你區2013年工資指導線審核意見為:
(一)企業貨幣工資增長上線為19%;
(二)企業貨幣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5%;
(三)企業貨幣工資增長下線為零增長。
企業支付給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職工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上述工資指導線適用於企業在崗職工工資分配。
二、請你區進一步加強對企業工資分配的巨觀調控,指導企業結合生產經營和經濟效益狀況,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等民主程式,合理確定職工工資水平。
三、請在工資指導線頒布後1個月內將工資指導線文本報我部備案。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