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貿易限制

加工貿易,主要指對外加工裝配、中小型補償貿易進料加工貿易。而通常所說的“三來一補”,指來料加工,來件裝配、來樣加工和中小型補償貿易,其中來樣加工不在加工貿易的範圍內。加工貿易限制就是對加工貿易的限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加工貿易限制
  • 性質:貿易限制
  • 屬性:加工
  • 就是對:加工貿易的限制
進料加工,來料加工,裝配業務,協作生產,

進料加工

進料加工又叫以進養出,指用外匯購入國外的原材料、輔料,利用本國的技術、設備和勞力,加工成成品後,銷往國外市場。這類業務中,經營的企業以買主的身份與國外簽訂購買原材料的契約,又以賣主的身份簽訂成品的出口契約。兩個契約體現為兩筆交易,它們都是以所有權轉移為特徵的貨物買賣。進料加工貿易要注意所加工的成品在國際市場上要有銷路。否則,進口原料外匯很難平衡,從這一點看進料加工要承擔價格風險和成品的銷售風險

來料加工

它通常是指加工一方由國外另一方提供原料輔料包裝材料,按照雙方商定的質量、規格、款式加工為成品,交給對方,自己收取加工費。有的是全部由對方來料,有的是一部分由對方來料,一部分由加工方採用本國原料輔料。此外,有時對方只提出式樣、規格等要求,而由加工方使用當地的原、輔料進行加工生產。這種做法常被稱為“來樣加工”。

裝配業務

指由一方提供裝配所需設備、技術和有關元件、零件,由另一方裝配為成品後交貨。來料加工和來料裝配業務包括兩個貿易進程,一是進口原料,二是產品出口。但這兩個過程是同一筆貿易的兩個方面,而不是兩筆交易。原材料的提供者和產品的接受者是同一家企業,交易雙方不存在買賣關係,而是委託加工關係,加工一方賺取的是勞務費,因而這類貿易屬於勞務貿易範疇。它的好處是:加工一方可以發揮本國勞動力資源豐裕的優勢,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可以補充國內原料不足,充分發揮本國的生產潛力;可以通過引進國外的先進生產工藝,借鑑國外的先進管理經驗,提高本國技術水平和產品質量,提高本國產品在國際市場的適銷能力和競爭能力。當然,來料加工與裝配業務只是一種初級階段的勞務貿易,加工方只能賺取加工費,產品從原料轉化為成品過程中的附加價值,基本被對方占有。由於這種貿易方式比進料加工風險小,目前在我國開展得比較廣泛,獲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

協作生產

它是指一方提供部分配件或主要部件,而由另一方利用本國生產的其他配件組裝成一件產品出口。商標可由雙方協商確定,既可用加工方的,也可用對方的。所供配件的價款可在貨款中扣除。協
行政法規定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加工貿易貨物監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13號)規定,加工貿易,是指經營企業進口全部或者部分原輔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裝物料(以下簡稱料件),經加工或者裝配後,將製成品復出口的經營活動,包括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來料加工,是指進口料件由境外企業提供,經營企業不需要付匯進口,按照境外企業的要求進行加工或者裝配,只收取加工費,製成品由境外企業銷售的經營活動。
進料加工,是指進口料件由經營企業付匯進口,製成品由經營企業外銷出口的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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