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商品的核算

加工商品的核算是指商品流通企業自行加工或委託其他單位加工的各種商品的核算。為了核算加工商品的實際戊本,包括發出商品的進貨原價、加工費用以及加工商品發生的稅金及附加等,企業應設定“加工商品”科目。發出加工的庫存商品,按庫存商品的帳面原價,借記“加工商品”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採用售價核算的商品還應將加工商品應負擔的商品進銷差價,借記“商品進銷差價”科目,貨記“加工商品”科目。支付的加工費用等,借記“加工商品”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自行加工商品發生的加工費用和應交納的產品稅或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科和教育費附加等,借記“加工商品”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業務支出”、“應交積金”、“其他應交款”等科目。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的商品採用進價核算的,按加工前商品的進貨原價、加工費用、加工稅金及附加等,作為加工後商品的進價,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加工商品”科目。採用售價核算的企業,應按加工完成的新商品價,借記“庫存商品”科目,按加工商品的實際成本,貸記“加工商品”科目,按其差額貸記“商品進銷差價”科目。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