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儲存核算的內容與要求

商品儲存核算的內容與要求商品流通企業為了保證正常經營的需要及某些特定的需要,必須儲備一定數量的商品,這些商品即為商品儲存。商品在儲存過程中會發生一些增減變動情況,如溢余與短缺、調介與削價、商品串號等,商品儲存的核算應對商品儲存及其儲存過程中發生的各項影響商品儲存情況的業務進行記錄與反映、及時、準確地提供經營管理所需要的信息。從廣義上講,企業的商品儲存包括的內容十分廣泛,如庫存商品、在途商品、加工商品、出租商品、特種儲備物資等,其中,僅庫存商品就包括企業存放在倉庫、門市部和暫存在外庫的商品、委託其他單位代管、代銷商品、陳列展覽商品等。而對各種儲存商品,尤其是庫存商品,應通過會計核算,提供較為詳盡的情況。如庫存商品的核算,在批發企業,必須提供商品的編號、品名、規格、單價、結存數量和單價,有些情況下,還需提供進貨批次等,並應同時提供財會、倉庫、業務三個部門、三個口徑的庫存資料。在零售企業,則通常提供以售價為基礎的經管商品的實物負責人的經濟責任情況。總之,商品儲存的核算對商品流通企業來說是至關重要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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