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儲存核算使用的會計科目

商品儲存核算使用的會計科目商品儲存主要是指企業為銷售而儲備的商品,故主要設定“庫存商品”帳戶進行核算。“庫存商品”帳戶系資產類帳戶,用來核算企業全部自有的庫存商品,包括存放在倉庫、門市部和暫存在外庫的商品、委託其他單位代管、代銷商品、陳列展覽的商品等。該帳戶借方登記購進商品入庫及由於其他原因增加的庫存商品,貸方登記銷售減少(隨結轉成本作帳務處理)或其他原因減少的庫存商品,期末餘額表示庫存商品實有結存數。除庫存商品外,企業的購入在途商品、加工商品、出租商品等,也在商品儲存的範圍之內,應分別社置“商品採購”(或“在途商品”)科目、‘加工商品”科目、“出租商品”等科目進行該算。上述科目均系資產帳戶,借方登記增加,貸方登記減少,餘額表示結存。此外,企業為國家特準需要而儲備的物資應設定“特準儲備物資”科目進行核算。但此類商品系指派用途的物資,未經批准,不準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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