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存商品明細賬

庫存商品明細賬

庫存商品明細賬是指按商品的品名、規格、等級分戶設定,登記其收入、發出和結存情況的賬簿。一般採用數量金額三欄式賬頁,以反映和控制每一種商品的數量和金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庫存商品明細賬
  • 所屬學科:經濟
  • 所屬領域:會計
  • 套用領域:術語
記賬方法,序言,說明,明細設定,前言,三賬分設,兩賬合一,三賬合一,分戶信息,處理,

記賬方法

序言

由於企業的商品銷售成本主要是通過庫存商品明細賬進行計算的,因此要求庫存商品明細賬能夠正確地反映商品的購進、銷售和結存的情況。

說明

而庫存商品明細賬的記賬方法與一般明細賬有所不同,現說明如下:
(1)購進:根據商品入庫憑證記人該賬戶收入方的購進數量、單價和金額欄。
(2)銷售:根據商品銷售的發貨憑證,記入該賬戶的發出方。若為日結轉化為成本的,應登記銷售數量、單價和金額欄;若定期結轉成本的,則平時只登記銷售數量欄,不登記單價和金額欄,銷售成本金額在月末一次登記。
(3)進貨退出:根據進貨退出憑證,用紅字記入該賬戶收入方的購進數量欄和金額欄,表示購進的減少,並用藍字登記單價欄。
(4)銷貨退回:根據銷貨退回憑證記入該賬戶的發出方。若逐日結轉成本的,用紅字登記銷售數量欄和金額欄,用藍字登記單價欄;若定期結轉成本的,平時只用紅字登記銷售數量欄,不登記單價和金額欄,紅字表示銷售的減少。
(5)購進商品退補價;將退補價款的差額記入收入方的單價和金額欄,退價用紅字反映,補價用藍字反映。
(6)分期收款發出商品:根據分期收款商品發出憑證記入該賬戶發出方的其他數量、單價和金額欄。
(7)商品加工收回:根據商品加工成品收回單記入該賬戶收入方的其他數量、單價和金額欄。
(8)商品發出加工:根據商品加工發料單記入該賬戶發出方的其他數量、單價和金額欄。
(9)商品溢余:根據商品溢余報告單記入該賬戶收入方的其他數量、單價和金額欄。
(10)商品短缺:根據商品短缺報告單記入該賬戶發出方的其他數量、單價和金額欄。

明細設定

前言

按照既要滿足業務、財會和倉庫部門所需要的資料,又要保護商品安全和簡化核算手續的要求,批發商品庫存明細賬有三種設定方法。

三賬分設

業務部門、會計部門和倉庫部門各設一套庫存商品明細賬。業務部門設商品調撥賬,登記商品數量,掌握庫存商品的“可調庫存”,憑以辦理商品的購進、銷售、調撥的開單工作;會計部門設商品明細賬,登記進價金額和數量,核算“會計庫存”,憑以掌握考核商品資金運用和周轉情況,計算商品銷售成本,控制業務和倉庫部門的商品賬;倉庫部門設商品保管賬,登記商品數量,掌握商品“保管庫存”,憑以保管商品,辦理髮貨,安排倉位。另外,在堆放商品處,設定商品堆垛掛卡,以隨時掌握各堆商品的存量。“三賬分設”體系比較完整,但商品明細賬的登記工作重複,而且因商品增加、減少的憑證在企業內部流轉時間不一,口徑各異,核對賬目較為困難。

兩賬合一

即業務部門、會計部門合設一套庫存商品明細賬。有些企業的業務部門和會計部門在同一場所辦公,可將業務部門的商品調撥賬與會計部門的商品明細賬合併為一套賬,放在業務部門。倉庫部門則單獨設定商品保管賬,商品堆放處仍設數量卡。

三賬合一

即業務部門、會計部門、倉庫部門合設一套賬。這樣設定商品明細賬的方法適用於“前店後倉”的企業,業務、財務、倉庫三個部門同在一個場所合併辦公,共同使用一本賬。

分戶信息

庫存商品明細賬的分戶:
庫存商品明細賬一般有三種分戶方法:
1.按商品的編號、品名、規格和等級分戶。這種分戶方法,能使每一種商品的進、銷、存情況集中、全面地反映在一個賬戶中。但不便於按批次計算和結轉商品銷售進價成本。其登記方法如下:
(1)“增加欄”。“購進數量”欄登記驗收入庫的商品數量,“其他數量”欄登記非購進而收入的商品數量,如加工成品收回、商品溢余等。購進商品的單價和金額分別記入“單價”、“金額”欄。
(2)“減少欄”。“銷售數量”欄登記銷售商品的數量,“其他數量”欄登記非銷售而減少的商品數量,如商品短缺、加工商品發出等。“銷售”欄是否要同時登記單價和金額,要根據計算和結轉商品銷售成本的方法而定。銷售商品退回或購貨方拒收商品,要在“銷售數量”欄中用紅字註銷,“其他”欄同時登記單價和金額。
(3)“結存欄”。根據“增加”欄和“減少”欄登記的數量,隨時計算出結存數量,記入“結存數量”欄。
(4)“存放地點”欄按商品進、銷貨憑證的數量,隨時計算和登入該存放倉庫的數量欄。
2.按商品的編號、品名、規格、等級結合進貨單價分戶。這種分戶方法便於計算和結轉商品銷售成本,但賬頁使用的數量較多。
3.按商品的編號、品名、規格、等級結合進貨批次分戶。這種分戶方法適用於整批進、整批出的商品。
對於如何做庫存商品明細賬,會計師給出意見:現在商業多是這種模式,首先要保證你跟對方簽定的是代銷契約,而不是購銷契約,尤其裡面的條款要符合國稅代銷契約的要求。這樣才能保證你不需要在發出貨物的時候確認銷售,而是在收到銷售清單當月確認銷售。這樣你可以讓倉庫另外做一本帳,專門登記這些庫存商品的進銷存:貨物發出的時候做入庫,銷售開出發票後出庫,這本帳倉庫要一份,財務做一份,主管的業務員做一份,每月核對。

處理

庫存商品明細賬處理:
發出商品時:
借:委託代銷商品
貸:庫存商品
當有商場銷售清單時,確認銷售收入,同時結轉相應成本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委託代銷商品
對於委託要向對方單位支付的手續費等:
借:營業費用
貸:應收賬款
將應收代銷方貨款扣除支付給其的手續費後,將款項收回: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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