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制度化

創新制度化是依靠制度措施和力量使創新成為企業日常的作業活動的過程。內容包括:創造能激發和鼓勵創新的組織氛圍;建立適合創新管理的組織結構和管理職能部門;制定使創新獲得必要資源和順利開展的制度、規章和程式等。主要目的是:使創新成為企業長期競爭優勢的持續來源而不是可有可無的或個人心血來潮的事;使個人的創新知識成為組織知識;避免因個別人員的變動而造成創新的中斷;促進組織學習。

再創新是原始創新的修改或改進。旨在使修改或改進後的創新的性能更好或增加新功能或成本更低,能更精確地滿足特定的市場需要。再創新也能獲得智慧財產權保護。如美國波音公司在向市場投放波音707型飛機後,又陸續投放了改進版本的727、737、747等型號的波音飛機;上海某公司對進口的隧道盾構挖掘機進行改造,開發出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性能更好成本更低更適合中國地質情況的隧道盾構挖掘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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