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肉相啖

割肉相啖

此乃歷史典故。以此譏諷為了一時的虛榮心,而忘記真正的價值。

這個也可以反觀到,歷史上總是對於價值的判斷不能絕對的正確,但歷史的不斷推進我們可以借鑑的越來越多,自然會有更多照亮周邊的燈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割肉相啖
  • 出處:呂氏春秋·卷十一·仲冬紀·當務
  • 比喻:因一時虛榮心,而忘記真正的價值
  • 體裁:寓言故事
原文:,翻譯:,解詞:,哲理點撥,啟示,

原文:

齊之好勇者,其一人居東郭①,其一人居西郭卒然②相遇於途,曰:“姑③相飲乎!”觴數行④,曰:“姑求肉乎?”一人曰:“子,肉也;我,肉也。尚胡革⑤求肉而為⑦?於是具⑦染⑧而已。”因抽刀而相啖⑨,至死而止。勇若⑩此,不若無勇。
――《呂氏春秋·當務》

翻譯:

齊國有兩個自吹為勇敢的人,一個住在城東,一個住在城西,有一天兩人在路上突然遇到。一個說:“難得見面,我們姑且去喝酒吧。”喝了幾巡酒後,一人說:“要吃肉嗎?”另一人說:“你,是肉;我,也是肉。這樣的話還要另外找肉干什麼?在這裡準備點豆豉醬就行了。”於是拔出刀匕相互割肉吃,直到都死了才停止。要是像這樣也算勇敢的話,那還不如不要勇敢。

解詞:

1郭:城牆。這裡指城。
2卒然:突然。卒同“猝”,突然。
3姑:姑且。
4觴數行:酒過幾巡。觴,shāng,酒杯;行,háng,巡行,輪流喝一次叫一行。
5革:更。
6尚胡革求肉而為:那么還要肉干什麼?
7具:準備。
8染:豆豉醬。
9啖dàn:吃。
10若:像。
11居:住在

哲理點撥

二個莽夫為了爭奪“勇敢”的名聲,竟然相互割對方身上的肉吃,直到最後,由於流血太多,兩個人都死了。他們兩個人相互自殘,實際上是誤解了勇敢的內涵。
什麼叫做“勇敢”?勇敢不是表面的魯莽,而是一種理智的信念。人的勇敢有大小之分,不顧結果衝動行事,是毫無用處的。而真正的勇敢的人為求得有道的結果去做常人不敢做的事。如果將勇敢的真正的含義誤解,而以一種冒失的方式進行的時候,就會造成許多無意的行為,包括浪費生命。
這兩個人錯在把殺人和被人殺,吃人和被人吃的野蠻殘忍行為當成了勇敢的表現。

啟示

我們做人要做一個有思想、有作為的人,不要盲目追求勇敢或做沒有意義的盲目崇拜,否則會鬧出笑話,嚴重的話還可能會受到傷害,後果將不堪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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