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包銷指一家投資銀 行(或一個投資銀行集團)對某公司發行的 證券按證券的總售價開出一張支票付給公 司,把該公司發行的證券全部買下,再發行 的過程。這時原發行公司就無需承擔不能按 既定價格向投資者出售所發行的全部新 證券風險了。如果這批證券因為股票市場 價格下跌或定價過高而在出售時遭到虧損, 全部虧損將都落在包銷者頭上。一般情況 下,同發行公司直接洽談證券銷售事宜的投 資銀行,並不單獨進行包銷。為了取得較好 的銷售成果和分攤風險,它將會邀請其他投 資銀行參加包銷。發起包銷的投資銀行通常 是主持者,它參加包銷的份額最大。其他投 資銀行則主要按照各自銷售證券能力參加到 有關銀團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