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理性

制度理性

制度理性是指通過制度安排和制度內在機制的建立,保證制度的連續和穩定。即通過制度安排,使經營管理的基本制度具有較強的理性空間和理性色彩,既能夠使制度與日俱進得到修正,也防止制度缺乏連續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制度理性
  • 外文名:Institutional rationality
制度理性的根據
制度理性具有紮實的實踐理性與純粹理性根據。
  • 一方面,制度理性源自人類實踐理性的長期發展。
人類集體行為普遍體現了工具理性價值理性與制度理性的辯證邏輯。人類為了認識客觀世界與人類自身,需要強大的工具理性並且不斷豐富發展了它,同時在價值理性的指導下在制度化的結構中不斷地推進這種實踐活動。在人類經濟生活、政治生活與社會生活的理性實踐莫不如此。工具理性與價值理性的和諧發揮功能,無不是在制度理性的中介下實現的。
  • 另一方面,制度理性離不開人們對於制度的知識探索。
人類自文明伊始就開始了對制度的探索。新制度主義的制度作用觀、制度變遷理論委託代理理論交易成本理論、意識形態理論等,進一步深化了人們對制度的理解,也使得制度設計在工具理性、價值理性的意義上更加完善。制度的基本標準要素和制度設計的標準要素包涵了價值理性。它要求構建一組價值前提,以引導制度及其角色占有者。因而,現代制度主義思想構成制度理性堅實的知識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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