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農業農村局

利川市農業農村局

按照國家機構改革要求,利川市農業農村局於2019年3月8日掛牌重新組建成立,現內設10個股室,成立直屬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其餘局直屬單位尚處於機構改革中,下轄28個鄉鎮(辦事處)農業、畜牧服務中心。全局現有在崗人員574人,退休220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利川市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利川市西城路97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信息,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 “三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有關規範性檔案。組織開展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等政策措施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組織落實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承擔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承擔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負責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負責農民負擔監督管理。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牽頭開展產業扶貧工作。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油料、畜禽、水產等農產品生產。指導茶葉、蔬菜、水果、蠶桑、中藥材、菸葉等經濟作物全域綠色化發展。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政監督管理。負責硒資源保護與開發工作。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協助農產品及農業投入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環保技術的推廣與運用。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配合做好農業資源區劃相關工作。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配合做好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獸藥質量、殘留限量、殘留檢測方法國家標準。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承擔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全市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市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和農田水利建設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市級財政專項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負責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對外交流合作。
(十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牽頭組織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指導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及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調整最佳化農村產業結構,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合理劃分市鄉兩級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國家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生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2.與市公共檢驗檢測中心的職責分工。市農業農村局不再承擔農產品檢驗檢測及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檢測職責,交由市公共檢驗檢測中心負責落實。
3.與市衛生健康局的職責分工。市農業農村局負責中藥材種植環節的生產與監管。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綜合協調工作。承擔文電、信息、機要、保密、檔案、綜治、信訪、計生、會務、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承擔議提案辦理和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建設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負責農業農村信息化工作。
(二)人事股(離退休幹部管理股)。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農業農村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三)發展規劃股。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建議。起草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規劃。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工作,配合做好農業資源區劃,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對外交流合作、農業招商引資工作。編制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承擔農業投資項目、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和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牽頭項目策劃、申報、評審、監管、驗收等工作。承擔耕地質量管理。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
(四)財務股。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的政策措施制定。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組織開展內部審計。會同有關部門監管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和財政專項轉移支付項目。
(五)法規股(行政審批股)。承擔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監督管理農業綜合執法,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的相關工作。負責普法宣傳。承擔農業行政審批管理。
(六)鄉村產業股。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起草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負責硒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承擔農業品牌建設。負責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創建。起草糧油和經濟作物產業發展政策措施、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經濟作物生產、加工及流通。承擔中藥材種植環節的生產及監管。配合做好菸葉發展工作。組織實施“菜籃子”工程。指導種植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承擔農情調度分析、農業統計工作。發布農情信息。承擔發展節水農業、農業抗災救災。承擔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與管理、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種苗。起草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措施和規劃,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套用,組織農機安全監理。承擔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相關體系建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教育、職業農民培育事務。指導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
(七)畜牧獸醫水產股(生豬定點屠宰管理辦公室)。起草畜牧業、飼料業、畜禽種業、畜禽屠宰行業、獸醫事業發展政策措施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獸醫醫政、獸藥藥政及獸醫器械。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負責組織實施動物防疫檢疫監督,組織實施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和撲滅。負責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負責全市生豬定點屠宰監督管理。負責市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日常事務。起草漁業發展措施、規劃並組織實施。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負責漁政監督管理。
(八)綜合股。承擔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提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開展“三農”考評,統籌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承擔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推進美麗鄉村建設。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環保技術的推廣與運用。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生態循環農業建設。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九)農業安全生產監管股(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股)。牽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承擔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獸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藥獸藥科學合理使用。監督管理畜禽屠宰、飼料及其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指導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
(十)農村經濟管理股。承擔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承擔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負責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與發展。負責新型農業經營市場主體培育。負責農民負擔監督管理。承擔農村土地承包契約管理及仲裁工作。
機關黨建辦公室。負責機關黨建和群團工作,負責指導直屬單位的黨建和群團工作,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領導信息

局長:熊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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