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用
列車編組計畫所要研究和解決的主要問題就是怎樣編組列車、編組哪些列車和在哪些車站上編組列車的問題。其內容主要包括:列車的編組站;列車的解體站(到站);列車中車輛的到站(重車)和車種(空車);列車中車組的編掛方法。
列車編組計畫的主要作用包括:
1.它把全路複雜的重、空車流,分別按到站和去向的不同,組織到不同種類的列車之中,有節奏地組織運輸生產。
2.它規定了各站的作業任務、作業方法和運用車站技術設備的辦法,對車站工作組織起著決定性作用。
3.它規定了各站間的相互關係和聯合動作,是全路車站分工的戰略部署。
4.它不僅是鐵路運輸組織工作的主要內容,也是鐵路與國民經濟其他部門緊密聯繫的一個重要環節。
5.列車編組計畫與列車運行圖有密切的聯繫,它是編制列車運行圖的基礎。沒有列車編組計畫的行車量和列車分類,則運行圖將難以鋪畫。同時,列車編組計畫又有賴於列車運行圖來體現。兩者密切結合,成為行車組織工作的基本技術檔案。
主要內容
列車編組計畫的主要內容:
甲站列車編組計畫(示例)
發站
| 到站
| 編組內容
| 列車各類
| 定期車次
| 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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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 丁
| 丁及其以遠
| 技術直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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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 丙
| 1.丙及其以遠(不包括丁及其以遠) 2.空棚車
| 直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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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 乙
| 乙及其以遠(不包括丙及其以遠)
| 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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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 乙
| 1.A-D間按站順 2.乙及其以遠
| 摘掛
| | 按站順編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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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表中得知,列車編組計畫主要有以下內容:
1.發站:指列車編組如發的車站。
2.到站:指列車的終到站(解體站)。
3.編組內容:規定了該列車用哪些車流編組及車組的編掛方法。
4.列車種類:表示該種列車的分類。
5.定期車次:若該列車為裝(卸)車地組織的直達列車,則表示該列車開行期間的固定車次。
6.附註:對編組內容欄加以補充說明,常見的說明如按站順、按組順、規定基本組重量、開行列數等。
編組內容欄規定的列車中車組的編掛方法,通常為以下幾種:
1.單組混編,即該列車到達站及其以遠的車輛,不分到站、不分先後混合編掛。
2.分組選編,即一個列車中分為兩個及其以上的車組,屬於同一組的車輛必須編掛在一起。對車組的排列,無特殊要求者,可以不按組順編掛。
3.到站成組,即在列車中同一到站的車輛必須編掛在一起。
4.按站順編組,即在列車中除同一到站必須掛在一起外,還要求按車輛到站的先後順序進行編掛。
基本任務
根據貨流、車流特點和主要站場、線路設備情況以及貨物運輸市場需求,充分發揮既有設備潛力,科學合理組織貨流、車流,積極組織直達運輸,加速貨物運送和機車車輛周轉,創造良好的運輸秩序,節約運輸成本,提高運輸效率和經濟效益。
編制過程
列車編組計畫的編制,應在加強貨流組織的基礎上,最大限度的組織成組、直達運輸,合理分配各編組站、區段站的中轉工作,減少列車改編次數。
編制資料
1、 運輸計畫和說明;
2、 日均計畫車流;
3、 五定班列及其他快運貨物列車資料;
4、 各線的通過能力、牽引重量、列車換長;
5、 車站設備、能力、技術標準資料;
6、 編組計畫執行情況及改進意見。
編製程序
1、 確定日均計畫重空車流量;
2、 選擇車流徑路、制定分流辦法;
3、 制定統一重量標準;
4、 研究提高能力的可能性
5、 編制快運貨物列車編組計畫;
6、 編制始發直達列車編組計畫;
7、 編制空車直達列車編組計畫;
8、 編制技術站列車編組計畫;
9、 檢查始發直達列車編組計畫同技術直達列車編組計畫的配合情況,並修正不配合的始發直達列車到達站;
計畫的情況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另有規定外),均為違反列車編組計畫:
1.技術直達列車和全部組織的裝車地直達列車的車流,編入直通、區段、摘掛和小運轉列車;直通列車的車流編入區段、摘掛和小運轉列車;區段列車的車流編入摘掛和小運轉列車。
因為這種把遠程車流編入近途列車的做法,勢必造成遠程車流在沿途技術站重複改編,延緩貨物運送和車輛周轉,打亂站間分工。但對於裝載超限貨物的限速貨車,雖屬直達、直通、區段車流,亦可利用摘掛列車掛運,而不算違反編組計畫。
2.直通、區段、摘掛和小運轉列車的車流,編入直達列車;區段、摘掛和小運轉列車的車流,編入直通列車;摘掛和小運轉列車的車流,編入區段列車。
這種把近程車流編入遠途列車的作法,其後果必然使遠途列車在有關技術站提前改編,同樣延緩貨物的運送和車輛周轉,破壞站間分工。但為了加速中間站到發的仔牲畜、魚苗、薯秧等快運貨物的運送,可優先用直達、直通、區段列車掛運,而不算違反編組計畫。
3.未按規定選分車組或未執行指定的編掛順序(由於執行隔離限制實難兼顧時除外)。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分組列車和按規定選分車組的單組列車,未選分成組。
(2)應按站順編掛的摘掛列車,未按站順編掛。
(3)指定連掛位置的車組,未按指定位置連掛。
發生上述情況,將打亂站間分工,造成有關站作業困難,延長停留時間,降低運輸效率。
4.未按規定的重、空列車數開行。這裡所說的規定的重、空列車數,不是泛指某區段開行的一般的重、空列車數,而是在列車編組計畫中特殊規定的列車數。例如,為緩和樞紐能力的緊張狀況,規定發往樞紐地區並按特殊要求編組的重列車數,以及為保證鄰局始發直達列車的裝車,必須經由某分界站交出的空列車數。上述重列車數超出和空列車數交出不足,都算違反列車編組計畫。
5.未按補軸、超軸規定編組列車。列車在變更重量和長度的車站補軸時,應儘量用與該列車編組內容相同的車流補軸,或者按規定補軸。
如圖1所示,A站編組A—丁直達列車,編組內容為丁站卸。在甲站補軸時,應儘量用丁站卸的車流補軸,如果無丁站卸的車流,編組計畫又規定可用丁站以遠的車流補軸時,則可用該車流補軸。如果未用丁站卸或丁以遠車流補軸而用其它車流補軸時,則違反了編組計畫。如果甲站不編開到達丁站的列車,則套用最遠到達站,但不遠於補軸列車解體站的車流補軸,即用丙到達站車流補軸,若用乙或戊到達站車流補軸,也是違反列車編組計畫。
6.違反車流經路,將車輛編入異方向列車。因為在編組計畫中,根據各方向區間通過能力、運輸距離、列車重量標準和運行速度等因素,規定了各支車流經濟合理的經路。如果車站不按規定的經路編組,將加劇通過能力的緊張狀況,增加有關技術站的作業負擔,降低運輸效率。例如,對有平行經路的車流,未按規定的經路編組或錯誤的將上行車流編入下行列車等,都算違反編組計畫。
7.未達到編組計畫規定的基本組重量、輛數或長度。例如,甲-乙區段的列車重量標準為3200t,乙-丙區段為2500t,丙-丁區段為2000t,由於重量標準不統一,在列車編組計畫中規定甲-丁的直達列車基本組為2000t,甲站用乙站及其以遠700t、丙站及其以遠500t分組補軸,如圖2所示。
如果甲站編組甲-丁的直達列車,基本組只編了1500t,未達到規定的基本組重量,勢必造成乙站補軸或改編。若乙站無車流補軸時,還有可能拆散這一直達列車,因此算作違反列車編組計畫。
8.始發直達列車不符合編組計畫規定的編組方法。如圖3所示,A站到己站及其以遠車流應在甲站集結,編入甲-己技術直達列車;到丁站和庚站及其以遠的車流應選分成組,編入到丁站解體的直通列車。如果A-丁始發直達列車裡掛有己站及其以遠的車流,則不符合編組計畫規定的車流到達站;如果把丁站及其以遠和庚站及其以遠的車流混編在一起,則不符合列車的分組辦法。這兩種情況都算做違反編組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