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早期化問題研究

刑事處罰早期化問題研究

《刑事處罰早期化問題研究》是2024年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趙運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刑事處罰早期化問題研究
  • 作者:趙運鋒
  • 出版時間:2024年1月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ISBN:9787576410464
  • 裝幀:平裝
內容簡介
刑事處罰早期化是中國法學理論上的一個重要問題,如果不能從理論上對刑事處罰早期化問題做深入和有效研討,對刑事處罰早期化及有關的刑法理論問題就不能達致合理認知。但是,從當前理論研究現狀看,理論界對刑事處罰早期化的研究一般僅限於內涵揭示、理論功能等部分內容,對刑事處罰早期化問題的系統化研究還遠遠不夠。尤其是,刑事處罰早期化對刑事立法與司法實踐可能帶來的消極影響更是缺乏全面且合理的關注和探討。當然,刑事處罰早期化不單單是刑法理論問題,在刑事立法與刑事司法層面上也有重要影響,歷年刑法修正案中出現的諸多立法條款都表征了刑事處罰提前的現象,司法實踐層面出現的犯罪門檻降低與犯罪標準前移等,也顯現出與刑事處罰早起化問題密切相關。比如,《刑法修正案(九)》以擴大恐怖活動犯罪圈,並加重刑罰的方式,應對恐怖主義帶來的社會風險。具體表現為增設了六個新的罪名:準備實施恐怖活動罪,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罪,利用極端主義破壞法律實施罪,強制穿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服飾、標識罪,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物品罪以及拒絕提供恐怖主義、極端主義證據罪等。從刑罰設計上看,《刑法》第一百二十條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增加規定了財產刑規定。由此,從恐怖主義犯罪新設罪名和增加刑罰方式兩個維度能清楚的看出,刑事立法體現出來的刑事處罰早期化特徵。鑒於此,從理論上探討刑事處罰早期化問題,不僅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還有切實的實踐價值。除了立法上有明確規定,實務層面也有體現,比如,對預備行為或未遂行為進行實行化的立法規定,或者強化對預備行為和未遂行為的司法處理,以迎合理論上的刑事處罰早期化思想,都在近期的刑事司法實踐當中有充分表征。另外,對缺乏行政監管或行政處罰的危害行為進行刑法干預、對危害程度不足的行為認定刑事犯罪,以及對刑民交叉行為擅自刑法介入等,都表明刑事處罰早期化在司法實踐上也有一定市場,並成為積極刑事司法政策的鮮明體現。 br 從理論層面探討刑事處罰早期化問題,是對國內外風險刑法理論的積極反思,也是對國內相關刑法理論的檢討,對於合理看待刑法規範在社會風險治理中的作用具有積極意義。同時,對於刑事處罰早期化問題,應該從中國具體的社會背景出發進行分析和研究,合理辨析刑事處罰早期化在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刑事政策貫徹中的價值和功能,並積極建構適合具體社會場景的規範制度,以及時回應刑事處罰早期化的具體需求和司法適用。對待刑事處罰早期化,理論上不但需要探討其本體論問題,更需要研究方法論問題,還需要把刑事處罰早期化放在社會背景和具體問題中進行分析和研究。因此,刑事處罰早期化不單單是一個刑法理論問題,也是一個司法實踐問題,需要從理論和實踐兩個層面進行深度研究和考察,具體是從社會基礎、理論價值、刑事立法、刑法解釋、刑行關係、法益內容等方面進行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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