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單位年度核驗制度

出版單位年度核驗制度是指期刊出版單位需年度核驗每年進行一次的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出版單位年度核驗制度
  • 外文名:Annual verification system for publishing units
具體規定
圖書出版社、音像製品出版社、電子出版物出版社:年度核驗每2年進行一次。(出版單位應按核驗材料按時提交所在地省級新聞出版局)。
對於期刊出版單位:省局進行全面審核後,作出予以通過年度核驗、暫緩年度核驗或不予通過年度核驗的決定。暫緩年度核驗的期限,由省局確定。省局完成年度核驗工作後,要將書面材料報總署備案。
對於音像製品出版社和電子出版物出版社:省局審核後,作出予以通過年度核驗、暫緩年度核驗的決定。音像製品出版社的暫緩期限為3個月;電子出版物出版社的暫緩期限,由省局確定,但不超過3個月。省局完成年度核驗工作後,要將書面材料報總署備案。
對於圖書出版社:省局審核後,須出具審核意見報送總署,總署作出予以通過年度核驗、暫緩年度核驗或不予通過年度核驗的決定。暫緩年度核驗的期限為6個月。凡是通過年度核驗的出版單位,予以登記;凡是不予通過年度核驗的出版單位,撤銷其出版許可證。註銷登記。凡是被暫緩年度核驗的出版單位,應在暫緩期滿時重新辦理年度核驗手續。如經過整改達到年度核驗要求,予以登記;如仍未達到年度核驗要求,撤銷出版許可證,註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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