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以轉變職能、整合資源為核心進行了大文化管理體制改革,將武漢市文化局、武漢市新聞出版局、武漢市廣播影視局合併組建武漢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同時掛武漢市文物局、武漢市著作權局的牌子,實行文化領域“大部制”,實現了文化文物、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影視行業的統一管理,結束了多年來武漢市文化事業多頭管理的格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
- 地區:武漢市
- 地址:武漢市江岸區友益街16號
- 郵編:430017
歷史沿革,部門設定,直屬單位,領導介紹,
歷史沿革
一、統一管理職能,提升綜合管理效能
改革前,武漢市文化事業的行業管理主要由市文化局(市文物局)、市新聞出版局(市著作權局)、市廣播影視局分頭管理,職能分散、機構分設,多頭管理,權責不清。改革後,文化文物、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的行政管理職能由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市文物局、市著作權局)統一行使,實現了統一的行政管理職能,提升了文化綜合管理效能。
二、轉變職能,簡政放權
一是歸併行政審批職能,取消行政審批事項。改革前,三局共有行政審批事項11項,行政審批職能分散於各職能處室,多頭審批的工作機制不利於民眾辦事,行政效率難以提高,組建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後,單設了行政審批處,將所有的行政審批職能歸併到行政審批處,實現了一個視窗對外,一個部門審批,並取消了行政審批事項3項,極大地方便了民眾辦事,提高了行政效率。
二是管理重心下移。將江岸、江漢、礄口、漢陽、武昌、青山、洪山等7箇中心城區廣電管理處的職能、機構、編制、人員、經費和辦公資產整建制下放到各所在區,由各區按照大文化管理體制改革的要求進行改革調整,廣播影視行政管理職能整合進入區大文化管理機構。
三、理順關係,明確責任
武漢市在中國近代史上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優秀歷史建築和歷史風貌街區多,全市有名勝古蹟339處,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69處,文物保護的任務重。此次大文化管理體制改革,理順了文物保護方面的關係,明確了責任,有利於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由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市文物局、市著作權局)負責按照文物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對確定為文物的優秀歷史建築的保護進行監督管理。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負責優秀歷史建築的保護工作,負責優秀歷史建築評審的組織工作,制定優秀歷史建築修繕技術標準和管理規範,審查優秀歷史建築維修、裝修的設計、施工方案,指導區房屋主管部門開展優秀歷史建築的日常保護管理工作。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歷史文化風貌街區和優秀歷史建築的規劃管理工作,會同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市文物局、市著作權局)等部門組織編制歷史文化風貌街區保護規劃。
四、政事分開,管辦分離
改革前,廣播影視局為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與武漢廣播電視總台一個機構兩塊牌子,政事不分的體制混淆了行政事業的權界,管辦不分既不利於公平公正地履行行政管理權力,也束縛了武漢廣播電視事業的發展。改革後,實現了政事分開,管辦分離,將廣播影視局的廣播影視管理行政職能劃歸到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同時將武漢廣播電視總台從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剝離出來,組建了武漢廣播電視台,為市委序列的直屬事業單位,承擔廣播電視新聞宣傳工作,以及管理廣播電視經營業務,從體制上增強了武漢廣播電視台的活力,有利於武漢市廣播電視事業的發展。
五、精兵簡政,注重文化事業發展
改革前,三個局共核有編制109名,內設機構22個。此次改革,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對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的編制和內設機構進行了大幅調整,編制由109名精減到88名,減幅超過19%,內設機構由22個精減到14個,減幅超過36%。在內設機構設定上突出武漢地域文化特點,注重文化產業發展、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僅有的14個內設機構中單設了產業發展處、非物質文化遺產處。
部門設定
武漢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
機關各部門工作職責
黨政辦公室(保衛處)
負責擬訂全市文化藝術、文物保護、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廣播影視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畫;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督促和檢查;負責績效管理、文秘檔案、機要保密、文化信息、電子政務、會務、計畫生育和議提案辦理等工作;指導地方志相關內容編撰工作;負責全局系統的安全保衛、信訪維穩、綜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工作;協調局系統的新聞宣傳工作;協調機關黨務、政務,管理機關行政事務;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人事處(統戰部)
負責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組織、指導直屬單位黨組織建設;組織擬定局系統人才建設規劃,負責人才隊伍建設;指導直屬單位高級知識分子工作;負責局系統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事調配、幹部監督、教育培訓、幹部獎懲和幹部檔案管理;負責局系統工資福利管理、崗位設定、職稱評審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出國出境人員政審工作;負責局系統統一戰線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政審批處(政策法制處)
歸口管理全市文化行政審批工作,組織實施法律規定的行政許可事項;組織擬訂全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對文化市場的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指導、監督本市區級文化市場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本市文化市場行業協會。組織起草有關文化藝術、文物保護、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廣播影視法規規章草案;組織制定相關政策和發展規劃,並負責監督實施;負責本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其他涉法事務;負責指導本局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財務資產管理處(文物預算與經費管理處)
配合相關部門擬訂全市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經濟政策;擬定並監督實施本機關財務管理制度;管理文化行政、事業經費和文物保護經費,監督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工作;組織制定地方文化設施標準,規劃、指導本市文化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實施市文化、文物重點工程建設;負責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本機關會計核算工作;負責全市文化藝術、文物事業、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的統計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藝術處
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專業舞台藝術事業發展規劃;管理全市專業舞台藝術創作和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以及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文藝品種,推動各門類專業舞台藝術的發展;組織、協調全市性專業舞台藝術展演、比賽和非營利性演出等重大文藝活動;管理局系統藝術研究、藝術教育和其它專業藝術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公共文化處
負責擬訂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草案和政策措施;指導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文化藝術普及工作;指導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社區文化中心和村文化活動室業務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建設;指導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和民眾文化活動開展;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非物質文化遺產處
負責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擬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保護規劃;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承辦國家級、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的申報工作,負責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的評審工作;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普及工作,指導基層單位的非遺保護傳承利用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博物館與社會文物處
負責擬訂全市博物館(紀念館)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直屬博物館(紀念館)陳列工作;指導全市各區博物館行業、民辦博物館有關業務工作;按照文物法律、法規,督促檢查和指導博物館(紀念館)以及其他文物收藏單位的館藏文物和資料的科學管理工作;協調博物館(紀念館)間的交流與合作,推動文物和博物館(紀念館)科技化、信息化、標準化建設工作;指導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的建設;指導《武漢文博》編輯工作;協助做好文物拍賣及文物藝術品市場的監管;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文物保護與考古處
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文物保護法》和省市頒布的有關文物法規、規章;負責全市文物事業發展規劃和有關文物保護管理檔案的起草,審查文物保護單位維修方案,監督、檢查、指導文物維修工程,參與涉及文物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的新建建築設計施工方案的審查,協同房產、規劃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實施監督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地下文物保護和考古發掘工作;指導直屬文物考古單位的業務建設;會同有關部門處理基本建設中發現和出土的地下文物事宜;檢查指導全市文物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新聞出版管理處
擬訂全市新聞出版行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指導組織實施;負責對全市新聞出版單位、印刷複製企業、出版物市場進行行業監管,指導協調依法查處非法出版、印刷、發行活動;對全市新聞單位記者證的審核、監管和對轄區內報刊記者站的監管;負責對申辦出版物印刷企業、設立出版物批發企業和連鎖企業進行審核;負責對全市公開報刊年度核驗的初審和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年度核驗及綜合質量的評定評估,組織指導全市印刷企業、出版物發行單位的年度核驗工作;承擔數字出版行業管理,指導數字出版重點項目的實施;組織對全市公開報刊和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審讀,負責印刷業的統計和書報刊產品的質量監督工作;會同市相關部門對固定形式廣告印刷品進行監管;負責省內出版圖書、期刊的印刷委託書備案工作;負責各種類型的出版物交易會、展覽會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全市非法出版物的鑑定工作;負責組織全市新聞出版業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組織全市“農家書屋”工程的實施;指導市記者協會、市印刷行業協會、市出版發行協會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著作權管理處
歸口管理全市著作權工作;貫徹執行著作權法律法規,對全市著作權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監督;擬訂並指導實施全市著作權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著作權管理、保護和使用的相關政策;指導、協調著作權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著作權法的宣傳教育和業務培訓,開展著作權法律和政策諮詢,對著作權法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著作權工作調研活動;處理或協助國家和省著作權行政管理機構處理涉外著作權事務,開展著作權對外交流與合作,監管、協調著作權貿易和著作權代理活動;制定著作權公共服務政策,並負責組織實施,調解著作權糾紛,開展著作權登記資助、著作權質押貸款等工作;配合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全市著作權產業的調研、保護、服務等工作;負責全市數字網路著作權監管工作;監督管理全市軟體正版化工作;指導全市著作權中介機構開展工作,聯繫市著作權行業協會;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廣播影視管理處
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廣播影視工作的開展;擬訂和依法監督實施全市廣播影視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依法開展廣播影視行業執法業務;負責全市廣播電視安全播出、技術保障、播出信號監管和廣播電視設施保護工作;負責全市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廣播電視台(站、網)的建立、撤銷和頻道、頻率名稱變更的審核與報批工作;負責全市設立電影放映單位的審批,指導實施農村電影放映工作;負責對從事廣播影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的監管及開辦視頻點播業務的審核工作;負責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業務的審核及內容監管;負責全市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產業發展處(科技處)
擬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負責動漫遊戲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的相關工作;協助編制文化產業項目指南和文化產業重大項目的立項論證;負責文化產業項目專項資金的申報工作;負責分析與評估本市文化產業發展狀況;指導和管理局系統文化產業項目開發和文化經營活動;負責聯繫指導武漢文化產業協會、動漫行業協會等文化產業行業協會;組織擬訂全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有關技術政策和標準;企業文化新聞出版廣電相關科技的研究、套用和開發,推動文化新聞出版廣電相關科技信息建設;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對外交流處
歸口管理全市對外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文化交流工作;擬訂全局系統對外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文化交流計畫並組織實施;承辦全局系統因公出國(境)審批手續;負責全局系統的對外宣傳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局紀委(監察室)
檢查、督促局系統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遵守、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市政府的決定、命令的情況;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對黨員、幹部進行黨紀、政紀教育;監督檢查直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審計監督局系統財務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局系統從源頭預防和治理腐敗、綜合治理的有效措施;受理黨員、幹部的控告及其申訴,調查處理黨員、幹部違反黨紀和行政紀律的案件;承辦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和局黨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處)
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級組織決議;負責機關黨員教育、管理和組織發展等黨建日常工作,督促和指導機關黨的各個支部委員會加強支部建設,開展各項黨務工作;負責組織機關作風建設和幹部考核,對局機關紀委和工會、團委的工作進行指導;負責組織落實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政治待遇,督促有關部門按政策落實老幹部的生活待遇,做好老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督促和指導直屬單位開展老幹部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局工會
負責落實工會“四項職能”(維護職能、建設職能、參與職能、教育職能);負責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職工教育活動;維護職工的政治權利、經濟利益和精神文化利益及女職工的特殊利益,關心職工的生產、生活;指導基層工會開展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制度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局系統職工民主管理工作和政務公開建設;負責做好市總工會、市婦聯各類表彰的推薦、評選、管理工作;做好勞模服務工作;做好工會經費收繳工作;完成上級工會組織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局團委
指導局系統共青團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局系統團員、青年的理論武裝工作,積極推進學習型團組織建設;開展局系統“青年文明號”爭創活動;組織開展各類教育活動;組織開展學雷鋒志願服務活動;指導局系統基層團組織建設,規範團員發展和推薦優秀團員青年入黨工作;督促各基層團組織做好團費的收繳工作;完成上級團組織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直屬單位
武漢國民政府舊址紀念館詹天佑故居管理所八七會議會址紀念館武漢京劇院有限責任公司(武漢京劇院)武漢漢劇院武漢楚劇院有限責任公司(武漢楚劇院) 武漢歌舞劇院有限責任公司(武漢歌舞劇院) 武漢人民藝術劇院有限責任人公司(武漢人民藝術劇院)武漢雜技藝術中心武漢愛樂樂團武漢說唱團有限責任公司(武漢說唱團) 武漢市演出公司武漢市民眾樂園武漢圖書館武漢市少年兒童圖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