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納稅擔保

出境納稅擔保是指稅務機關對於欠繳稅款的納稅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須向稅務機關提供擔保,否則稅務機關可以通知出入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出境納稅擔保
  • 釋義:稅務機關對於欠繳稅款的納稅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須向稅務機關提供擔保,否則稅務機關可以通知出入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
相關規定
我國《稅收征管法》第44條規定:“欠繳稅款的納稅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應當在出境前向稅務機關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或者提供擔保。未結清稅款、滯納金,又不提供擔保的,稅務機關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國家稅務總局和公安部1996年聯合頒布的《阻止欠稅人出境實施辦法》對阻止出境對象作了進一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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