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收匯風險

出口收匯風險是指一國出口本國產品後,未能按契約金額收取相應的貨幣,其中包括本幣和外幣,從而導致對外債權流失的可能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出口收匯風險
  • 分類:一般風險和特殊風險
  • 特殊風險:主指出口逃匯
  • 外企業承受:一般風險
出口收匯風險的類型,出口收匯風險的防範與對策,

出口收匯風險的類型

從總體上看,出口收匯風險可分為一般風險和特殊風險。一般風險包括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環境風險和政策性風險等。而特殊風險一般主要是指出口逃匯。
(一)一般風險
1.市場風險,是指由於國際市場上商品價格的變動,使出口企業無法收匯或無法全額收匯。如中國五礦大連貿易有限公司1998年5月利用銀行貸款,以進料加工方式向荷蘭寄售出口價值203萬美元鉬鐵。由於受國際市場鉬鐵需求下降的影響,國際市場鉬鐵價格持續下跌,由USDl0.5/kg降至目前的USD6.1/kg,現在已無法出售,只能將貨物存放在鹿特丹倉庫,期待價格回升。隨著經濟全球化趨勢的迅猛發展,國際市場競爭日益激烈,國際市場商品價格對供求關係的反應越來越敏感,變化越來越快,市場風險有逐步加大的趨勢。
2.信用風險,是指交易對象沒有履行或沒有完全履行結算約定而發生的收匯風險,它包括商業信用風險和銀行信用風險。如遼寧成大股份有限公司於1999年12月向阿聯出口襪子,契約金額1.43萬美元,以即期信用證結算。貨到目的港後,先是客戶要求降價,未獲我方同意後,對方開證行即以箱單無序列號為由提出了不符點,拒付貨款。信用風險產生的原因:一方面隨著全球貿易量的擴大,大量中小貿易公司紛紛湧現,我國有相當一部分出口是這些公司實現的,這些企業實力不均,信用良莠不齊,欺詐案件時有發生;另一方面,目前我國缺乏調查客戶資信的有效渠道。據有些出口企業反映,目前主要是通過代理行和保險公司調查客戶資信狀況,渠道比較單一。對已開發國家客戶資信調查較為可靠,對開發中國家客戶進行資信調查比較困難,可信度也較低。
3.操作風險,是指出口企業或有關銀行在辦理出口業務時,因操作失誤而導致的出口收匯風險。例如有的企業急於出口,麻痹大意,遷就客戶苛刻的要求,採用了不恰當的結算方式。有的出口企業和銀行經辦人員因業務不熟練,出現了貨物質量、信用證項下不符點等問題。如1999年8月,某公司向甲銀行提交了一筆信用證項下全套單據,金額為6.8萬美元。甲銀行審單,單證相符,並將該套單據寄往開證行索匯.不久,開證行電傳通知甲銀行單證不符:提單沒有信用證號,單據因此被拒付。經過調查,開證行拒付是因為某企業製作單據質量不高和甲銀行審單不嚴造成。
4.環境風險,是指在國際貿易環境發生不利於出口商的變化時,如匯率波動或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引起的出口收匯風險。例如遼寧省輕工業品進出口公司於1998年5月向俄羅斯出口價值13萬美元的電話機散件,先是載貨船隻發生爆炸,貨櫃滯期兩個月才到達目的港。後來客戶以到貨晚為由拒付貨款。在經過反覆協商,客戶同意分期付款後,又逢俄羅斯金融危機爆發,盧布大幅貶值,客戶損失慘重,最後只支付了2.4萬美元。環境風險中匯率風險發生加劇的主要原因是,近年來國際貿易賴以生存的金融環境有所惡化,舊的國際金融體系不能適應經濟全球化的發展需要,新的國際金融體系尚未建立,巨額短期資本頻繁惡意的流動,對一些國家的貨幣造成嚴重衝擊,貨幣大幅貶值,金融危機爆發,我國出口企業因此蒙受了較大損失。
5.政策風險,是指由於在制定和執行出口政策上的偏差,而導致的出口收匯風險。如一些地方和部門片面強調出口指標,使得一些企業“重出口,輕收匯”,為完成出口任務,忽視出口產品質量,甚至做違規代理業務,給出口收匯帶來潛在風險。
外企業主要承受的是一般風險,而國家則是在承受了一般風險的基礎上,還將承受特殊風險。
(二)特殊風險
特殊風險主指出口逃匯。出口逃匯是指為逃避國家對出口收匯的監管,擅自在境內外截留出口應收外匯的行為。出口逃匯的目的是:
1.逃避境外投資管理規定,以出口商品或出口貨款作為資本,在境外直接投資。
2.少數外商投資企業為抽回資本,當產品出口後,擅自在境外截留出口貨款。
3.少數出口企業非法炒匯牟利。有的企業將出口貨款在境外炒匯牟利;有的將外匯匯入非出口收匯賬戶,或匯入到個人外匯賬戶,伺機在外匯黑市上賣出;有的截留出口收入的現鈔直接拿到外匯黑市卜炒賣。
4.個別涉外業務人員中飽私囊,指示國外客戶,將出口貨款匯入到國外或國內的個人賬戶上。
出口逃匯的手段主要有:
1.編造不收匯理由,偽造相關單據。人為偽造貨損單據,偽造國外質檢證明,逃避出口收匯核銷監管。
2.採取低於實際成交價報關。有的將差額部分截留境外;有的將多餘的外匯用來核銷一些無法核銷的核銷單。
3.偽造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
4.虛報出口收匯核銷單丟失。

出口收匯風險的防範與對策

出口企業和銀行要增強風險防範意識,並採取有效措施規避出口收匯風險。具體講,主要應注意以下幾項:
(一)運用WTO的條款
出口企業應加強對WTO規則的研究,認真分析加人WTO後對本企業出口收匯的影響,研究如何運用WTO規則擴大出口,解決貿易糾紛,減少出口收匯風險,維護企業權益。
(二)加強企業內部出口收匯風險管理
建立企業內部出口收匯風險管理評估、控制機制,制定事前、事中和事後風險控制計畫。契約簽訂前,要加強對客戶的資信調查,做好客戶的資信評估工作,制定出口收匯風險應急措施;契約履行中,要認真履約,保證出口產品質量,妥善制定索匯單據;契約履行後,要積極收匯,如果出口收匯有風險,應立即採取出口收匯風險應急措施。
(三)加強國際市場調研
深入研究商品供求狀況及價格走向,做好市場預測工作,防範市場風險。
(四)減少操作風險
1.要按照國際公認的貿易規則從事國際貿易活動。
2.要採用合理的結算方式。一般在信用證、托收、自寄單據三種結算方式中,信用等級依次降低,所以企業一般都傾向於採用信用證結算。但是,在目前國際貿易結算體系中,L/C的使用率已大為降低,據聯合國貿發中心1996年統計數字,L/C的使用率已降至18%。因此,採用合理的結算方式應根據國際貿易發展的規律和要求,採用恰當的結算方式。對信譽好的老客戶,可採用T/T結算,它簡便、快捷、費用低;對於新開闢的市場和新客戶,在沒有十分了解對方資信的情況下,要堅持採用L/C結算;如果無法採用L/C結算,出口企業應辦理出口信用保險或保理業務,以確保全全收匯。
(五)密切關注世界主要貨幣匯率和貿易夥伴國家政治、經濟、金融形勢的變化
採取業已成熟的風險規避手段來規避外匯風險、政治風險等環境性出口收匯風險,如選擇有利的結算貨幣,進行即期外匯交易、遠期外匯交易、期權交易,辦理出口信用保險等等。
(六)加強自律,守法經營
要根據行業協會規定的最低限價對外銷售,嚴禁低價傾銷、買賣出口許可證等擾亂出口市場行為。另一方面,自覺遵守國家各項外匯管理法規,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收匯,自覺抵制出口逃匯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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