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行業標準建設已遠遠滿足不了行業發展的需要,尚沒有建立和指導標準體系建設的相關標準,不利於行業標準化工作的進一步推進。因此,制定了地方標準《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標準體系—構成和要求》(DB34/T 3596-2020)。
編制進程
2018年9月27日,鑽歸贈根據安徽省質監局發布的《關於下達2018年第一批安徽省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的函(皖質函【2018】326號)檔案,《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標準體系—構成和要求》成為2018年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之一,計畫編號為2018-01-065項。
安徽雙贏再生資源集團有限公司在標準立項之初便開始著手準備標準的研究制定工作,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資源優勢,經過長時間對安徽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行業龍頭企業、安徽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會員單位、各類再生資源利廢企業的調查研究並與之保持密切的交流溝通,為標準的編制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並成立的標準編制小組,小組由牛鋒負責,包括各起草單位的資深企業家、標準化工作人戒店燥員。
2019年6月份,標準編制小組根據調研情況,完成標準初稿。9月份,標準起草小組就標準的進展情況和後續安排做了充分溝通,並集體討論標準初稿察微譽全文。11月份根據合肥、銅陵、寧國等地實地調研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行業現狀和國內外研究現狀,對標準進行第二次修改。12月份,標準起草小組組織相關單位對標準草稿進行第三次修改,就標準框架內容基本達成共識,形成標準徵求意見稿。
2020年2-2020年3月,安徽雙贏再生資源集團有限公司聯合安徽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通過網站公示、行業會議、文稿郵寄、實地調研和電話調研等方式公開徵求意見,共向20個有關行業單位及有代表性的利廢企道寒拳檔業就標準的適用範圍、提綱、各章節具體內容等技術性問題發函徵求意見。截止2020年3月30日,本次徵求意見共收到15家單位12條意見,經討論最終採納10條,不採納2條。
2020年6月22日,地方標準《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標準體系—構成和要求》(DB34/T 3596-2020)由安徽雙贏再生資源集團有限公司提出,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節能減排及循環經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0年7月22日,地方標準《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標準體系—構成和要求》(DB34/T 3596-2020)實施。
制定依據
為了使該標準制定的科學、合理且具有可行性,編制人員廣泛收集了隨即法律法規以及相關的標準和文獻,並通過實地調研,廣泛徵求意見,確保標準的適用性和符合性。同時該標準根據中國國家標準《
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標準體系構建原則和要求》(GB/T 13016-2017 )、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的《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2016年12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科技部聯合頒布的《關於加快推進再生資源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節〔2016〕440號)等檔案精神的要全享求進行編寫。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安徽雙贏再生資源集團有限公司、寧國雙贏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安徽華森環境科學研究有限公司、安徽泰德隆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安徽雙贏集團東南再生資源有限公司、蕪湖市食品藥品稽查支隊、合肥市城鄉建設發展研究中心、安徽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牛鋒、許宇振、張勤、祝翠、王靜、周育、羅曉潔、沈曉媛。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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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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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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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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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構成和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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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標準體系—構成和要求》(DB34/T 3596-2020)規定了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標準體系的構成和要求以及標準體系表內容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領域標準的制去轎記定。雅船煮榆
引用檔案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建議通過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組織全省相關企業集中開展宣貫學習,並協調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產業鏈上的企業積極開展相關領域標準化工作,確保標準落地生根,規範行業發展,保護環境,提高資源利用率,提高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高質量發展水平。
意義價值
《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標準體系—構成和要求》(DB34/T 3596-2020)的制定,有利於理順標準之間的關係,建立科學、系統的再生資源回收類行業標準體系,運用標準化管理手段,實現科學化、規範化管理,促進企業的經營、技術和生產協調有序地發展,為再上台階、參與激烈的市場競爭奠定堅實的基礎,使企業的各項工作獲得最佳秩序,最終實現整個再生資源回收類行業獲得最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安徽雙贏再生資源集團有限公司、寧國雙贏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安徽華森環境科學研究有限公司、安徽泰德隆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安徽雙贏集團東南再生資源有限公司、蕪湖市食品藥品稽查支隊、合肥市城鄉建設發展研究中心、安徽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牛鋒、許宇振、張勤、祝翠、王靜、周育、羅曉潔、沈曉媛。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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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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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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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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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構成和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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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標準體系—構成和要求》(DB34/T 3596-2020)規定了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標準體系的構成和要求以及標準體系表內容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領域標準的制定。
引用檔案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建議通過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組織全省相關企業集中開展宣貫學習,並協調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產業鏈上的企業積極開展相關領域標準化工作,確保標準落地生根,規範行業發展,保護環境,提高資源利用率,提高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高質量發展水平。
意義價值
《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標準體系—構成和要求》(DB34/T 3596-2020)的制定,有利於理順標準之間的關係,建立科學、系統的再生資源回收類行業標準體系,運用標準化管理手段,實現科學化、規範化管理,促進企業的經營、技術和生產協調有序地發展,為再上台階、參與激烈的市場競爭奠定堅實的基礎,使企業的各項工作獲得最佳秩序,最終實現整個再生資源回收類行業獲得最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