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 兼營行為
兼營行為,是指生產經營活動既存在屬於增值稅徵收範圍也存在不屬於增值稅徵收範圍的銷售貨物或非應稅勞務的行為。...
- 兼營
兼營是指納稅人的經營中既包括銷售貨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又包括銷售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的行為。...
- 兼營性行為
兼營性行為是指增值稅納稅人在從事貨物銷售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同時,還從事非應稅型勞務,且從事的非應稅勞務與某一項銷售貨物或提供的應稅型勞務無直接...
- 兼營應稅勞務
兼營稅勞務,又稱兼營行為,是指納稅人的經營範圍兼有銷售貨物和提供非應稅勞務兩類項目,並且這種經營業務並不發生在同一項業務中。例如,某酒店在提供住宿和餐飲...
- 餐飲發票
如某飯店在大門口設一獨立核算的櫃檯,既對店內的顧客提供自製食品(如月餅、生日蛋糕、快餐等),又對外銷售,這種情況屬於兼營行為。在劃分混合銷售或是兼營行為時都...
- 服務業發票
在劃分混合銷售或是兼營行為時都要嚴格區分兩者的概念,才能正確劃分營業稅與增值稅的徵稅範圍。在其他服務業中,情況也比較複雜。例如某酒店開設的照相館在照結婚紀念...
- 銷售業務納稅籌劃操作實務
作者與一百多個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的總經理、財務總監和其他經營主管一起探討包括稅收籌劃概述、銷售額的確認、視同銷售的稅務處理、混合銷售及兼營行為的徵稅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