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盤水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工作方案

六盤水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工作方案,是六盤水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工作辦公室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盤水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工作方案
  • 類型:工作方案
  • 單位:六盤水市
六盤水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的通知》(國發〔2015〕17號)及《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貴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發〔2015〕39號),切實加強水環境保護工作,分年度、分區域、分行業逐步解決境內各流域水環境突出問題,改善水環境質量,保障飲水安全,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思路
(一)總體要求。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按照“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原則,貫徹“安全、清潔、健康”方針,強化源頭控制,水陸統籌、河湖兼顧,對江河湖泊實施分流域、分區域、分階段科學治理,系統推進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和水資源管理。堅持政府市場協同,注重改革創新;堅持全面依法推進,實行最嚴格水環境管理制度;堅持落實各方責任,嚴格考核問責;堅持全民參與,推動節水潔水人人有責,形成“政府統領、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水污染防治新機制,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多贏。
(二)工作目標。到2017年,全市水環境質量穩定改善,地表水優良率(達到或優於III類)超過85%,國控龍場、發耳斷面水質保持達到或優於Ⅲ類,縣城及鄉鎮1000人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優良比例達到100%,地下水水質保持良好。
到2020年,全市水環境質量穩定明顯改善,局部污染嚴重水體基本消除,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地下水質保持良好;市境三岔河、南盤江、北盤江流域水質優良(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總體達到90%以上;市中心城區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縣城及鄉鎮1000人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優良(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總體為100%;全市地下水水質級別保持穩定。
到2030年,全市各流域水質持續穩定改善;縣城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全部消除;縣城及鄉鎮1000人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優良(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總體保持100%。
二、重點工作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1.狠抓工業污染防治。強化工業企業環境保護設施建設。加快《貴州省環境污染治理設施三年行動計畫(2015—2017年)》實施進度,對現有污染治理設施達不到要求的工業企業,全面實施污染治理設施提升改造,大力推進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第三方治理。全面排查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小型工業企業,2016年底前,全部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製革、印染、染料、煉焦、煉油、電鍍、農藥、鉛鋅冶煉、煤炭生產及洗選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到2020年工業污染源廢水排放達標率達到100%。(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安全監管局,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實施重點行業污染整治。實施煤礦採選、煤化工、金屬冶煉、食品加工、白酒、農藥、製藥、電鍍、造紙、氮肥等行業專項治理。實施全市煤礦企業“一礦一污水處理設施”、“一廠一策”污染治理;實施煤炭洗選生產廢水閉路循環。2017年底前,鋼鐵企業焦爐完成乾熄焦技術改造。(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能源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農委,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加強渣場滲濾液污染防範。各經濟開發區2017年底前編制完成工業渣場選址規劃;督促產業園區嚴格執行《貴州省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和《貴州省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理場工程防滲系統施工技術及環境監理、驗收規範》,建設標準化公共渣場,防範渣場滲漏污染水環境,加強對各工業企業自備渣場建設與管理工作的監督,園區內工業企業自備渣場原則不再審批。煤炭開採尾礦及非煤礦山開採尾礦、工業(產業園區)工業廢渣、建築工地垃圾等應統一堆存和集中處置,杜絕上述工業固體廢棄物隨意傾倒進入水體造成污染的現象發生,有條件的應積極探索和推進固體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安全監管局、市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集中治理工業集聚區水污染。強化工業集聚區的污染治理。產業園區內工業企業廢水必須經預處理達到相關標準要求,方可進入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新建、升級產業園區應同步規劃和建設污水、垃圾集中處理等污染治理設施。2016年底前,督促責任單位確保全市11個產業園區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並安裝自動線上監控裝置。(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境保護局;責任單位:市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2.強化城鎮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現有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要因地制宜進行改造,2020年底前達到相應排放標準或再生利用要求。市中心城區新建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要執行一級A排放標準。按照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要求,到2020年,污水處理能力六枝特區新增2.35萬噸/天,盤縣新增4.05萬噸/天,水城縣新增4.25萬噸/天,所有縣城和重點鎮具備污水收集處理能力,縣城建成區、市中心城區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85%、95%。(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
全面加強配套管網建設。強化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現有合流制排水系統應加快實施雨污分流改造,難以改造的,應採取截流、調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處理設施的配套管網應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運。城鎮新區建設實行雨污分流。到2020年,六枝特區新增污水收集管網144公里以上,完成合流制管道改造10公里以上;盤縣新增污水收集管網200公里以上,完成合流制管道改造50公里以上;水城縣新增污水收集管網42.5公里以上;鐘山區作為全國100個農村污水處理示範縣之一,應加大小型農村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力度,要新增農村污水收集管網400公里以上,新建或改造完成城鎮污水收集管網100公里以上;市中心城區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杜絕污水亂排散排直接流入進入河道等現象。(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市規劃局,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推進污泥處理處置。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應進行穩定化、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理處置,禁止處理處置不達標的污泥進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點一律予以取締。鼓勵利用水城縣盤江海螺、盤縣三合水泥協同處置生活垃圾系統處置污泥,現有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應於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達標改造,到2020年,全市新增污泥無害化處置能力185噸/天以上,鐘山區建成污泥處置相應設施,市中心城區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90%以上。(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境保護局,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3.推進農業農村污染防治。防治畜禽、漁業養殖污染。科學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2016年起,新建和改擴建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全面實施雨污分流、糞污治理。2017年底前,對位於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對象進行依法關閉或搬遷,取締違法漁業養殖。現有規模化畜禽養殖場要根據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設糞便污水貯存、處理、利用設施,散養密集區要實行畜禽糞便污水分戶收集、集中處理利用。到2020年,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糞污資源化利用率達80%以上。積極推進水產禁養、限養區域劃定工作,科學劃分禁養區、限養區和可養區,鼓勵開展循環水養殖,嚴格控制投餌網箱養殖。2016年上半年前完成縣級養殖水域規劃編制工作,2016年下半年起,對在國有水域從事養殖的養殖對象全面實行養殖證制度,有序發展漁業養殖。(牽頭單位:市農委;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控制農業面源污染。加大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力度,擴展實施範圍,由糧食作物擴展到設施農業及蔬菜、果樹、茶葉等經濟園藝作物。到2020年,全市測土配方施肥技術到戶率達到90%,農作物肥料利用率達到40%,農作物化肥用量較上一年度實現零增長。有效控制農藥使用量,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到2020年農藥使用量較上一年度實現零增長,農作物綠色防控技術覆蓋率達30%,專業化統防統治覆蓋率達33%。(牽頭單位:市農委;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調整種植業結構與布局。在石漠化地區調減需水需肥量大的玉米種植面積,改種耗水少,需肥需藥量低,環境效益突出的獼猴桃、核桃、蔬菜、刺梨、紅花油茶、牧草、茶葉、中藥材等。到2018年全市發展獼猴桃100萬畝(野生獼猴桃60萬畝)、茶葉100萬畝、核桃為主的乾果100萬畝,種植商品蔬菜50萬畝、中藥材(含紅豆杉)50萬畝、刺梨(含特色經果)50萬畝、紅花油茶(含花卉、苗圃)50萬畝、發展草食畜牧業50萬畝。大力推廣水肥一體技術,重點推廣膜下滴灌、微噴灌、集雨補灌水肥一體化模式,到2020年推廣面積達到“3155”工程實施地塊面積的60%以上。(牽頭單位:市農委、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加快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元開展村莊整治,因地制宜開展農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有條件的地區積極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深化“以獎促治”政策,實施農村清潔工程,開展河道清淤疏浚,推進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到2020年,新增完成環境綜合整治的建制村150個以上。(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環境保護局;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農委,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
4.加強船舶港口污染控制。積極治理船舶污染。依法強制報廢超過使用年限的船舶。2021年起投入使用的內河船舶執行國家制定的新標準,其他船舶於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經改造仍不能達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航行於我市水域的航線船舶,要實施壓載水交換或安裝壓載水滅活處理系統。規範拆船行為,禁止沖灘拆解。(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質監局,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
增強河流碼頭污染防治能力。編制實施全市碼頭、裝卸站污染防治方案。加快垃圾接收、轉運及處理處置設施建設,提高含油污水、化學品洗艙水等接收處置能力及污染事故應急處置能力。2020年底前,市內碼頭、裝卸站及船舶修理廠達到相關建設要求。碼頭、裝卸站的經營人應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關活動污染水環境的應急計畫。加強對內河運輸危險品船舶的監管力度,在全市水域內全面禁運《內河禁運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試行)》明確的危險品。(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環境保護局、市城管局,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
(二)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
1.調整產業結構。依法淘汰落後產能。自2016年起,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企業(設備或生產線),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縣級以上經濟和信息化、發展改革主管部門,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明確的淘汰類工藝技術、裝備規模標準,結合本地區實際,確定並執行淘汰的企業(設備或生產線)名錄及執行計畫,報上級經濟和信息化、發展改革主管部門備案。每年3月底前應制定工藝技術裝備落後應淘汰的企業名單,作為本年度淘汰落後產能任務向社會公告。(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發展改革委,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嚴格環境準入。根據流域水質目標和主體功能區規劃要求,細化功能分區,明確區域環境準入條件,實施差別化環境準入政策。建立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監測評價體系,已超過承載能力的地區要制定並實施水污染物削減方案。到2020年,組織完成市、縣域水資源及水環境承載能力現狀評價。(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2.最佳化空間布局。合理確定發展布局、結構和規模。充分考慮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重大項目原則上進入規劃園區布局,符合主體功能區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及區域環評、規劃環評要求。以“產業體系多元、產業結構合理、產品層次豐富、現代服務業發達、工業科技領先、人居環境優美”為總體目標,積極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形成以煤炭、化工、電力、冶金、建材、裝備製造等產業為主導,特色農產品加工、旅遊商品業等特色輕工業和金融、電子商業服務等其他服務業共同繁榮的產業布局。到2017年,產業園區產值占全市工業產值比重達到62%以上,煤炭資源就地轉化率比重達80%以上。鼓勵發展節水高效現代農業、低耗水高新技術產業以及生態保護型旅遊業,嚴格控制水污染嚴重地區和敏感區域高耗水、高污染行業發展,新建、改建、擴建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減量置換。(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境保護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規劃局,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推動污染企業退出。城市建成區內現有有色金屬、造紙、原料藥製造、化工等污染較重的企業應有序搬遷或依法關閉。(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市財政局,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積極保護生態空間。嚴格城市規劃藍線管理,城市規劃區範圍內應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積。新建項目一律不得違規占用水域。加大以明湖國家濕地公園、水城河為重點的城市水體沿岸用地監管,嚴格水域岸線用途管制,土地開發利用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要求,留足河道、湖濱地帶的管理和保護範圍,非法擠占的應限期退出。(牽頭單位:市規劃局;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境保護局、市水務局、市生態旅遊委、市林業局、市城管局,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3.推進循環發展。加強工業水循環利用。加強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推進城市污水、礦井湧水處理回用,加強洗煤企業廢水閉路循環利用,鼓勵鋼鐵、紡織印染、造紙、化工、製革等高耗水企業廢水深度處理回用。嚴格水功能區和入河湖排污口監督管理,建立水功能區限制納污指標體系,從嚴核定水域納污容量,對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區限排總量的地區,限制審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開展生態修復、排污口整治、河湖清淤等水資源保護工程建設。建立健全全市水資源管理監測系統,實現水資源實時管理,提高信息化、現代化管理水平。因地制宜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加強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建設。到2020年,全市水利工程供水能力達7.64億立方米以上,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90立方米/萬元以內,再生水利用率達到30%以上。(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水務局、市環境保護局,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積極推進一般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鼓勵和支持工業廢渣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循環利用。重點支持粉煤灰、煤矸石、脫硫石膏、冶煉廢渣等大宗、高附加值工業固廢綜合利用,到2020年全市一般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0%以上。(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市能源局,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促進再生水利用。工業生產、城市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建築施工以及生態景觀等用水,要優先使用再生水。推進高速公路服務區污水處理和利用。具備使用再生水條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鋼鐵、火電、化工、製漿造紙、印染類項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許可。自2017年起,積極推動單體建築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築安裝建築中水設施,積極推動其他新建住房安裝建築中水設施。(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境保護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能源局,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三)著力節約保護水資源。
1.控制用水總量。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健全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加強相關規劃和項目建設布局的水資源論證工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重大建設項目的布局應充分考慮當地水資源條件和防洪要求。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暫停審批其建設項目新增取水許可。建立重點監控用水單位名錄,對納入取水許可管理的單位和其他用水大戶實行計畫用水管理。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用水要達到行業先進水平,節水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到2020年,全市用水總量控制在11.56億立方米以內。(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境保護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規劃局,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嚴控地下水超采。在市境開發利用地下水,應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嚴格控制開採深層承壓水。地熱水、礦泉水開發應嚴格實行取水許可和採礦許可。依法規範機井建設管理,排查登記已建機井,未經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範圍內的自備水井,一律予以關閉。編制地面沉降區等區域地下水壓采方案。2017年底前,完成地面沉降控制區範圍劃定工作。(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安全監管局,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2.提高用水效率。建立萬元國內生產總值水耗指標等用水效率評估體系,把節水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各縣(特區、區)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政績考核。到2020年,全市萬元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全市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比2013年分別下降35%以上。(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抓好工業節水。嚴格執行國家鼓勵和淘汰的用水技術、工藝、產品和設備目錄,嚴格執行高耗水行業取用水定額標準。開展節水診斷、水平衡測試、用水效率評估,嚴格用水定額管理。以鐘山區節水試點縣為重點,開展節水型企業示範工程創建工作,到2020年,電力、鋼鐵、紡織、造紙、化工、食品發酵等高耗水行業達到節水標桿企業用水標準。(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質監局,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加強城鎮節水。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節水強制性標準的產品、設備。鼓勵公共建築採用節水器具,鼓勵居民家庭選用節水器具。對使用超過50年和材質落後的供水管網進行更新改造。到2017年,全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12%以內;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內。積極推行低影響開發建設模式,建設滯、滲、蓄、用、排相結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設施。新建城區硬化地面的可滲透面積要達到40%以上。到2020年,市中心城市建成省級節水型城市。(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質監局,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鐘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發展農業節水。推廣渠道防滲、管道輸水、噴灌、微灌等節水灌溉技術,完善灌溉用水計量設施。到2020年,全市節水灌溉工程面積達到36.6萬畝,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係數達到0.47以上。(牽頭單位:市水務局、市農委;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
(四)強化科技支撐。加強適用技術推廣示範。加快推廣重點行業廢水深度處理、生活污水低成本高標準處理、工業難降解廢水處理、飲用水微量有毒污染物處理、地下水污染修復、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水污染和其他水環境應急處置等技術。重點推廣節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環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態修復、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農村分散式污水處理等適用技術。以污水、垃圾處理和產業園區為重點,推廣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境保護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農委、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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