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城市綠化建設的意見
- 印發機關:六安市人民政府
- 文號:六政〔2007〕11號
- 印發時間:2007年3月12日
發文背景,指導思想,基本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
發文背景
2007年3月12日,六安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強城市綠化建設的意見》。
六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城市綠化建設的意見
六政〔2007〕11號
金安區、裕安區人民政府,六安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為全面提高城市綠化水平,加快六安園林城市建設步伐,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和人居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綠化協調發展,根據《森林法》和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關於加強城市綠化建設的通知》(國發〔2001〕20號)及《安徽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於加強城市綠化建設的通知》(皖政〔2001〕5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強城市綠化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為全面提高城市綠化水平,加快六安園林城市建設步伐,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和人居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綠化協調發展,根據《森林法》和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關於加強城市綠化建設的通知》(國發〔2001〕20號)及《安徽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於加強城市綠化建設的通知》(皖政〔2001〕5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強城市綠化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遵循政府組織、社會參與、統一規劃、分塊實施、注重特色、講求實效的原則,按照迅速增量、全面提質、突出亮點、建管並重的要求,堅持宜樹則樹、宜草則草、宜花則花、宜苗則苗,通過規劃布綠、拆違建綠、拆牆透綠、見縫插綠的途徑,全面推進城市綠化建設和管理,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形象。
基本目標
到2010年初步形成城市園林綠化體系框架,城市綠化覆蓋率達到40%、綠地率達到35%以上、建成區人均公共綠地10平方米以上,城市街道綠化普及率、達標率分別在95%和80%以上,完成城市主要出入口、重要景觀帶、景觀節點、主幹道兩側和城市特有的河流水體沿岸風光帶的綠地建設等一系列工程建設,基本建成以中心城區的公園、綠地、河岸、路網、庭院等綠化為“內圈”,以城鄉結合部、環城風景林、森林公園、城市進出口綠色長廊、生態綠地等公益林為“中圈”,以郊區防護林、水源涵養林和農田防護林為“外圈”的“三圈”城市綠化體系,達到國家園林城市標準。
主要任務
(一)突出城區公園綠地建設。結合舊城改造、房屋拆遷、產業結構調整,置換一定地塊進行綠化建設。對現有閒置用地、依法收回土地近期不能安排使用的,優先安排綠化建設。要圍繞綜合公園、社區公園、專類公園、帶狀綠地、街旁綠地建設,充實以速生鄉土樹種為主的喬木數量,提升喬灌木質量;對已規劃尚未建設的綜合公園,按森林公園風格設計建設;結合濱河改造工程,重點抓好淠河總乾渠和淠河兩岸的綠化建設,打造城市 “綠脈”,形成綠色網路。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儘快增加公共綠地的數量,建成一批供市民休閒娛樂的各類公園和綠地,為人民民眾營造更多的綠色休憩空間。
(二)加快城區主幹道綠化和防護綠地改造建設。城區內主幹道兩側有條件的要有2行以上的喬木作行道樹。新建主幹道路兩側力爭要有3-5行的喬木林帶,道路中央設定隔離綠化帶的要以喬木為主;城市出入境道路要栽植、補齊行道樹,寬闊地帶要建設林蔭帶。加強城鄉結合部的綠化建設,提高重點區域綠化景觀水平,逐步建設規模較大、標準較高的迎賓綠化帶;按照規劃要求逐步興建郊區公園、生態農業園、濕地公園;新建一條環城林帶,形成新的環城生態屏障。城市近郊所有崗地、集鎮、村莊要結合土地整理、農業綜合開發和農田水利建設,按標準建設農田林網,逐步形成六安市區外圍的大型生態綠地。
(三)推進附屬綠地規劃建設。圍繞創建“花園式機關事業單位”、“園林式小區”活動,不斷提高庭院綠化檔次和水平。城區內所有機關事業單位應新建和改造綠化,凡綠地率不足30%的,必須承擔易地補綠義務。小區綠化要嚴格按照規劃實施,對達不到標準的予以嚴肅處理。充分利用城市空隙地帶,廣種樹木花草。抓好屋頂、陽台、牆體、護坡等的“立體綠化”,多形式、多視角、多層面為城市增綠、補綠、添綠。
(四)加強生產綠地基地建設。以“著力提高喬木數量,提升綠地生態效益和景觀效益”為指導,抓好園林綠化基地設計和建設工作,確保苗木供應。林業主管部門要在專家論證基礎上制定育苗的樹種、結構、數量方案,採取政府招標方式,解決綠化苗木問題。同時,抓好市區林場建設,為城市綠化建設亟需的大樹大苗提供保障。
(二)加快城區主幹道綠化和防護綠地改造建設。城區內主幹道兩側有條件的要有2行以上的喬木作行道樹。新建主幹道路兩側力爭要有3-5行的喬木林帶,道路中央設定隔離綠化帶的要以喬木為主;城市出入境道路要栽植、補齊行道樹,寬闊地帶要建設林蔭帶。加強城鄉結合部的綠化建設,提高重點區域綠化景觀水平,逐步建設規模較大、標準較高的迎賓綠化帶;按照規劃要求逐步興建郊區公園、生態農業園、濕地公園;新建一條環城林帶,形成新的環城生態屏障。城市近郊所有崗地、集鎮、村莊要結合土地整理、農業綜合開發和農田水利建設,按標準建設農田林網,逐步形成六安市區外圍的大型生態綠地。
(三)推進附屬綠地規劃建設。圍繞創建“花園式機關事業單位”、“園林式小區”活動,不斷提高庭院綠化檔次和水平。城區內所有機關事業單位應新建和改造綠化,凡綠地率不足30%的,必須承擔易地補綠義務。小區綠化要嚴格按照規劃實施,對達不到標準的予以嚴肅處理。充分利用城市空隙地帶,廣種樹木花草。抓好屋頂、陽台、牆體、護坡等的“立體綠化”,多形式、多視角、多層面為城市增綠、補綠、添綠。
(四)加強生產綠地基地建設。以“著力提高喬木數量,提升綠地生態效益和景觀效益”為指導,抓好園林綠化基地設計和建設工作,確保苗木供應。林業主管部門要在專家論證基礎上制定育苗的樹種、結構、數量方案,採取政府招標方式,解決綠化苗木問題。同時,抓好市區林場建設,為城市綠化建設亟需的大樹大苗提供保障。
保障措施
(一)明確各級各部門工作職責。各級政府應加強對城市綠化工作的領導,並將綠化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內容,建立目標管理責任制。市綠化委負責城市綠化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積極組織開展“花園式機關事業單位”、“園林式小區”創建活動;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城市綠化方案的制定及實施;林業主管部門要主動發揮職能作用,積極參與城市綠化工作;交通、水利、國土資源、公路和淠史杭總局等部門和單位要積極支持配合城市綠化建設;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加大對城市綠化工作的宣傳力度,營造人人享有、人人愛綠、人人護綠的良好社會氛圍;金安區、裕安區政府和六安開發區管委要認真落實各項綠化工作任務。
(二)建立健全義務植樹責任區制度。市區建立城市義務植樹基地,結合城市道路、街巷、區域地塊的綠化,將責任分解落實到各部門、各單位。建設主管部門、林業主管部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要會同金安區、裕安區政府和六安開發區管委儘快制定具體細則,進一步明確綠化指標、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實行掛牌式、台賬式管理,對綠化工作完成情況好的給予表彰,對沒有完成工作的要追究責任。各機關、學校、駐軍和企事業單位要積極開展義務植樹活動。城區居民每年參加義務植樹總人數10萬人次以上,義務植樹總株數30萬株以上。有關部門要加強技術指導,責任單位要嚴格遵循技術規範,確保植樹成活率和保存率,保證綠化質量。
(三)建立並嚴格執行城市綠線管理辦法。認真實施《城市綠地系統規劃》,抓緊制定出台城市綠線管理辦法。在舊城改造和新區建設中,嚴格控制建築密度,擴大綠地面積。要將城區範圍內的公共綠地、河岸、主幹道沿線等地帶作為綠線管理的重點部位。規劃區綠線內用地不得改作他用,特殊需要應嚴格按程式報批,並嚴格執行易地補綠制度。對違反綠線管理辦法的,依法嚴肅處理。
(四)多渠道增加城市綠化建設投入。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積極爭取綠化投資。市區財政要安排一定的城市綠化專項資金,並在城市建設維護費、市政公用設施配套費、生態環境建設資金、土地出讓資金中安排綠化專項經費。各類建設項目要按總投資的一定比例用於配套綠化工程投入並納入基建計畫。對政策規定收取的義務植樹以資代勞費和毀壞綠化的罰沒收入等要按規定收繳並全部用於城市綠化建設。鼓勵社會各界以投資、捐資、認建、認養等多種形式參與城市綠化建設和養護管理,充分調動全社會參與綠化建設的積極性。
(五)加大城市綠化工作執法力度。城市綠化樹木、綠籬、花壇、花帶、草坪等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或拆除。規劃區內確需砍伐、移植或拆除的,必須經過建設主管部門批准,並報林業部門備案。嚴肅查處未經批准侵占綠地、亂伐樹木等破壞綠化的行為。
城市綠化工作是一項服務當代、造福子孫的公益事業,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加強領導和組織協調,加大工作力度,促進我市城市綠化事業的快速持續健康發展。
(二)建立健全義務植樹責任區制度。市區建立城市義務植樹基地,結合城市道路、街巷、區域地塊的綠化,將責任分解落實到各部門、各單位。建設主管部門、林業主管部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要會同金安區、裕安區政府和六安開發區管委儘快制定具體細則,進一步明確綠化指標、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實行掛牌式、台賬式管理,對綠化工作完成情況好的給予表彰,對沒有完成工作的要追究責任。各機關、學校、駐軍和企事業單位要積極開展義務植樹活動。城區居民每年參加義務植樹總人數10萬人次以上,義務植樹總株數30萬株以上。有關部門要加強技術指導,責任單位要嚴格遵循技術規範,確保植樹成活率和保存率,保證綠化質量。
(三)建立並嚴格執行城市綠線管理辦法。認真實施《城市綠地系統規劃》,抓緊制定出台城市綠線管理辦法。在舊城改造和新區建設中,嚴格控制建築密度,擴大綠地面積。要將城區範圍內的公共綠地、河岸、主幹道沿線等地帶作為綠線管理的重點部位。規劃區綠線內用地不得改作他用,特殊需要應嚴格按程式報批,並嚴格執行易地補綠制度。對違反綠線管理辦法的,依法嚴肅處理。
(四)多渠道增加城市綠化建設投入。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積極爭取綠化投資。市區財政要安排一定的城市綠化專項資金,並在城市建設維護費、市政公用設施配套費、生態環境建設資金、土地出讓資金中安排綠化專項經費。各類建設項目要按總投資的一定比例用於配套綠化工程投入並納入基建計畫。對政策規定收取的義務植樹以資代勞費和毀壞綠化的罰沒收入等要按規定收繳並全部用於城市綠化建設。鼓勵社會各界以投資、捐資、認建、認養等多種形式參與城市綠化建設和養護管理,充分調動全社會參與綠化建設的積極性。
(五)加大城市綠化工作執法力度。城市綠化樹木、綠籬、花壇、花帶、草坪等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或拆除。規劃區內確需砍伐、移植或拆除的,必須經過建設主管部門批准,並報林業部門備案。嚴肅查處未經批准侵占綠地、亂伐樹木等破壞綠化的行為。
城市綠化工作是一項服務當代、造福子孫的公益事業,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加強領導和組織協調,加大工作力度,促進我市城市綠化事業的快速持續健康發展。
六安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