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程式,是指公證機構和公證當事人在進行公證活動時應當遵守的基本步驟和規則。嚴格按照公證程式進行公證活動,可以從程式上保證公證的質量,確保公證文書的真實性與合法性。公證程式包括公證的一般程式、特別程式和複議程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證程式
- 釋義:公證機構和公證當事人在進行公證活動時應當遵守的基本步驟和規則
公證程式,是指公證機構和公證當事人在進行公證活動時應當遵守的基本步驟和規則。嚴格按照公證程式進行公證活動,可以從程式上保證公證的質量,確保公證文書的真實性與合法性。公證程式包括公證的一般程式、特別程式和複議程式。
公證程式,是指公證機構和公證當事人在進行公證活動時應當遵守的基本步驟和規則。嚴格按照公證程式進行公證活動,可以從程式上保證公證的質量,確保公證文書的真實性與合法性。公證程式包括公證的一般程式、特別程式和複議程式。公證是公...
第一條 為了規範公證程式,保證公證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以下簡稱《公證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遵守法律,堅持客觀、公正、便民的原則,遵守公證執業規範和執業...
所謂公證,是指公證機關依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公證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定程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和過程。關於公證活動、程式、組織等規範內容構成了公證制度。公證制度是...
保全證據公證程式是指公證機構派員外出辦理保全證據公證的,須由2人承辦,公證員應當親自外出辦理的工作程式。辦理保全證據公證,承辦公證員共同辦理,發現當事人是採用法律、法規禁止的方式取得證據的,應當不予辦理公證。保全證據公證程式可...
公證遺囑是指經公證機關公證的遺囑。公證遺囑是方式最為嚴格的遺囑,較之其他的遺囑方式更能保障遺囑人意思表示的真實性。遺囑公證程式 1.申請: 遺囑人申辦遺囑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遺囑人親自到公證處有困難的,可以書面或者...
公證制度是我國的一項重要的司法制度。《公證法》(2005 年8 月28 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自2006年3 月1日起施行)對我國公證制度的各方面,如公證機構、公證員、公證程式、公證效力、法律責任等,都作了明確的規定...
涉外公證程式,指公證事項的當事人、證明對象或公證文書使用地等因素中,至少有一個以上的涉外因素公證事項。涉外公證是指公證事項的當事人、證明對象或公證文書使用地等因素中,至少有一個以上的涉外因素公證事項。涉外公證文書主要發往...
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也會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定後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後果。第四步:在公證人核對完信息之後,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定書上籤名。關鍵提示:至此,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式履行完畢。
遺囑公證程式,是指公證機構辦理遺囑公證,應當由2人共同辦理。承辦公證員應當全程親自辦理。特殊情況下只能由1名公證員辦理時,應當請1名見證人在場,見證人應當在遺囑和筆錄上籤名或者蓋章。依據《公證法》設立了公證執業區域制度。該制度...
它區別於普通程式,但仍是公證程式的組成部分。由於它只是適用於法律規定的特定公證事項,在辦理公證事務時,依據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法律原則,就應當優先適用特別程式。它區別於普通程式,但仍是公證程式的組成部分。由於它只是適用於法律...
程式 房地產公證程式是指公證機關在辦理房地產公證時必須遵守的法定操作規程。公證是保證實體法正確實施的程式性法律制度。公證程式是公證機關辦理公證的法律基礎,是確保辦證質量的必要措施,對公證機關正確辦理公證事務具有重要意義。公證程式...
申辦結(離)婚公證的證明 受理機關 公證機構 決定機關 公證機構 程式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2、委託他人代理的,應當提交有效的授權書。時限 公證...
4.公證處可以應當事人的請求,幫助當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書,如契約、遺囑、聲明等。當事人申請公證的文書內容不完善,用詞不當的,公證人員應當指導當事人予以改正,當事人拒絕修改的,應在筆錄中註明。5.特別程式①公證處辦理...
房產屬於不動產,根據《公證暫行條例》和《公證程式規則(試行)》規定,房產公證一般應當由房產所在地的公證處管轄;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產公證由法務部批准的辦理涉外公證業務的公證處管轄;涉港澳台房產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區司法廳(局...
辦理程式 委託人辦理房產委託公證,必須親自攜帶房產委託書到公證機關提出申請,填寫房產委託公證申請表,並向公證機關提供下列材料:1·委託人為個人的,提供個人身份證件;委託人為法人組織的,提供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定代表...
第十六條當事人可以委託代理人申辦公證事項。申辦遺囑、收養、贈與、委託、生存、聲明等與人身有密切關係的公證事項,不得委託他人代理。第五章 公證程式 第十七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辦理公證,應當向公證處提出申請,並填寫申請表。第...
勞動契約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式,對雙方當事人簽訂的勞動契約行為的真實性與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我國勞動契約公證的範圍比較廣泛,包括企業與長期固定工、臨時工、季節工、農民工之間簽訂的勞動契約...
公證程式是指法律規定的公證機關辦理公證事務時必須遵守的操作規程。根據《公證暫行條例》和《公證程式規則(試行)》的規定,公證的一般程式由申請與受理、審查、出具公證書(出證)三個基本環節構成。調解程式,是指經公證的事項在履行...
第十一條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公證機構對可能滅失或滅失後難以取得的證據,可以辦理證據保全公證。第三章 公證程式 第十二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需要辦理公證,應當向有管轄權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或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與公民人身有密切關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