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合營銀行

公私合營銀行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對私營銀行 (不包括僑資銀行)、錢莊和信託公司進行社會主義改造過程中組成的國家資本主義金融機構。1950年,這些私人銀錢業開始從分散走向集中。1951年全國絕大部分行莊在國家銀行領導下先後實行聯營聯管; 1952年12月,由五個系統共60家銀行,包括新華、中國實業、四明、中國通商、建業、國華、浙江興業、和成、源源長、聚興誠、浙江第一銀行等十一家公私合營銀行的聯合管理處,鹽業、金城、大陸、中南、聯合銀行等五家公私合營銀行的聯合總管理處,公私合營上海銀行總管理處,上海市金融業第一聯營總管理處 (包括銀行、錢莊及信託公司14家) 以及上海市金融業第二聯營總管理處 (包括銀行、錢莊及信託公司28家),合併組成全國統一的公私合營銀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私合營銀行
  • 時間:1950年
  • 地區:北京
  • 類別:機構
公私合營銀行,私營行莊,

公私合營銀行

公私合營銀行歷程
1950年私營銀行錢莊開始從分散走向集中;
1951年全國絕大部分行莊在國家銀行領導下先後實行聯營聯管;
1952年12月,除僑資私營銀行外,全部私營行莊五個系統共60家銀行、錢莊、信託公司改造成為中國人民銀行領導下的統一的公私合營銀行,設總管理處於北京。
1955年公私合營銀行的各地分支機構併入當地人民銀行。

私營行莊

包括公私合營新華、中國實業、四明、中國通商、建業、國華、浙江興業、和成、源源長、聚興誠、浙江第一銀行聯合管理處;
包括公私合營鹽業、金城、大陸、中南、聯合銀行聯合總管理處;
包括公私合營上海銀行總管理處,上海市金融業第一聯營總管理處(包括銀行、錢莊及信託公司14家),上海市金融業第二聯營總管理處(包括銀行、錢莊及信託公司2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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