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個人財產所有權

指社會主義國家公民依法享有的對個人財產的所有權。中國公民的基本財產權之一,也是社會主義所有權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的所有權”。 社會主義經濟的根本目的是不斷滿足人民不斷增長的物質和文化生活需要。全體公民的社會主義勞動積極性和創造性的發揮,使社會主義公共財富不斷增長,從而使公民個人財產也逐步增加。在中國,全民所有制、集體所有制和公民個人財產,都受到法律的保護。

介紹
中國公民個人財產所有權的主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凡一切公民,不論是否成年、是否具有行為能力,一律具有公民個人財產所有權主體的資格。
中國公民個人財產所有權的客體,包括:①合法收入。這是公民取得財產的來源。中國憲法規定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公民最主要的收入是勞動收入,包括工資、工分和獎金,依著作權、發明權和發現權取得的報酬或獎勵,勞動保險收入,以及農村社員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收入,家庭副業收入等。此外,合法收入還包括公民依法參加民事流轉或依繼承取得的財產。個體勞動者從事個體經營合法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勞動收入,也包括在合法收入之內,由此取得的財產也屬公民個人財產所有權客體。②儲蓄。是受法律保護的個人財產,公民將貨幣存入銀行或信用社,實行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儲戶保密的原則。只有公安、司法機關在偵查、起訴、審判案件必需時,才可依法定手續查詢。③房屋。也是公民個人財產所有權的客體。公民個人所有的住房,允許依法出租、轉讓。國家建設需要徵用時,應依法給予妥善安排,即給房屋所有人相當的房屋,或者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發給補償費。④其他合法財產。這主要是生活資料,但不限於生活資料,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都可以成為公民個人財產所有權的實體(見個體勞動者所有權)。
公民對於自己所有的財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干涉。公民行使財產所有權,必須遵守法律,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不得利用個人財產從事違法行為,擾亂社會秩序,破壞公共利益,妨害或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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