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發起人亦稱公司創辦人。負責籌建公司的人員。一般認為公司發起人必須是一個與公司註冊過程有關的人或與籌集資本有關的人。股份公司的建立,視規模大小,規定至少有7人,或其它奇數人數為發起人。發起人並無國籍的限制,但國外公司法一般規定,發起人中須半數以上為本國籍公民,並在國內定居。發起人的資格是受到限制的,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自然人須有行為能力,而法人為發起人者,以企業為限,其餘的社團法人不得為發起人,因為此類法人均非以盈利為目的,性質上不適於擔任發起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司發起人
- 外文名:company originator
- 特色:發起人一般會擁有股東的地位
- 依據法律: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