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是 為規範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嚴肅考試紀律,確保考試錄用工作公平、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製定。經2016年5月27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第99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於2016年8月19日發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 發布機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 發布日期:2016年8月19日
- 實施日期:2016年10月1日
《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是 為規範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嚴肅考試紀律,確保考試錄用工作公平、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製定。經2016年5月27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第99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於2016年8月19日發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是 為規範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嚴肅考試紀律,確保考試錄用工作公平、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製定。經2016年5月27日人力資源社會保...
《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是 為規範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的認定與處理,維護公務員錄用工作的公平公正,嚴把公務員隊伍入口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辦法。由中共中央組織部、...
(五)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因違紀違規,給予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處理且時限未滿的;(六)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因違紀違規,給予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處理的;(七)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第十八條報考者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
(六)主考官要按照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面試測試方法和相應的測試內容主持面試,嚴格按照題本要求進行提問,做到吐字清晰、態度和藹,語速、音量適中,對面試中可能出現的突發性問題及時妥善處理。第二十條 對考生的要求:(一)考生應在規定...
報名時,報考者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規定予以處理。(三)查詢資格...
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惡意註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報考資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5年內或終身不得報考等嚴肅處理。
違紀處理 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第一條 為規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嚴肅考試紀律,確保錄用工作公平、公正,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報考者和錄用...
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於2013年10月16日至26日期間...
辦法全文 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202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組織部制定 2021年9月17日發布)第一條 為規範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嚴把公務員隊伍入口關,建設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高素質專業化公務員隊伍,...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 (2019年3月27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審批辦法 (2020年3月3日)公務員職務、職級與級別管理辦法 (2020年3月3日)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 (2016年8月19日)公務員錄用面試...
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於2011年10月15日-10月26日期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
第十三條 國家公務員錄用計畫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用人機關名稱及其編制數、缺編數和擬錄用人數;(二)擬錄用職位名稱、專業、人數及所需資格條件;(三)招考對象、範圍和公告的具體方式;(四)考試內容及方法。第十四條 省級...
招考單位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並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嚴肅處理。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報名24小時後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考單位資格初審,...
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於2014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間...
二、考試與錄用 國家公務員錄用面試暫行辦法(2001.6.28)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2007.11.6)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2009.11.9)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2010.3.8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2010....
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於2010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
11. 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中組部、人社部下發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執行。12. 報考人員對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
十一、關於報考人員違紀違規處理 報考人員應當遵守招考的有關要求,服從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務員考試機構和招錄機關的安排。對違反規定的,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不予)錄用、五年內不...
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於2012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
第十七條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新錄用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應當按照規定在一級主辦以下職務層次範圍內任職定級。第五章 管理與監督第十八條 一級主辦以下職務層次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錄用,應當採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
報名時,報考者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規定予以處理。(二)由招錄機關...
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於2011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
二、考試與錄用 國家公務員錄用面試暫行辦法(2001.6.28)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2007.11.6)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2009.11.9)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2010.3.8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於2012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
2000年8月17日發布的《廣東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考試錄用暫行辦法》(粵人調錄[2000]54號)同時廢止。詳細內容 第一條 為了規範公務員錄用工作,保證新錄用公務員的基本素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
凡提供虛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任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等,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予以處理。3.報名時應按照規定流程和時限儘早完成各環節操作。未在...
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於2012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
第五章 年度考核有關問題的處理 第二十六條 新錄用的公務員在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等次,只寫評語,考核情況作為轉正任職、定級的依據之一。第二十七條 調任或者轉任的公務員,由其調任或者轉任的現工作單位進行考核並確定等次;其...
第七條民族自治地方錄用公務員,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辦法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第八條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應當採取措施,便利報考者報名和參加考試。有殘疾人參加考試時,根據需要予以協助。第二章 管理機構 第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