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權利義務是公務員的權利和公務員的義務的合稱。公務員的權利指基於公務員法律關係,以立法形式對公務員的物質、精神和行為上的權益所作的法律的確認和保障。公務員的權利主要包括:(1)獲得勞動報酬(工資、津貼、福利、保險等)的權利,是國家對於公務員的勞動給予的經濟補償,是維持公務員物質生活的基本保障;(2)身份保障權,非因法定事由和程式,公務員的身份和職位不受免職、停職、降職、調職以及其他不利於執行職務的處分;(3)依法執行公務的權利,即任何妨礙執行公務的行為都被確認為非法,並將受到法律制裁;(4)申訴和控告的權利,公務員的合法權益若受到非法侵害,有權向公務員主管機構和法務部門提出申訴和控告,以獲得行政和司法救濟;(5)獲得培訓的權利;(6)休息和休假的權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務員權利義務
- 別名:公務員的權利和公務員的義務
- 類型:管理學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