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領域

公共領域

公共價值以公共理性為主觀條件,也意味著公共價值是公共理性運行的結果。而公共理性的運行實質上是眾多主體展開公共推理或公共辯談的過程,因此,公共理性的運思必然有一個容納和承載的空間。這個空間即阿倫特、哈貝馬斯等人所謂的“公共領域”(public sphere)。

“公共領域”(英語publicsphere)一詞是由德國法蘭克福學派第二代領軍人于爾根哈貝馬斯(Jurgen Habermas)的一本名著(Habermas,1962/1989;哈貝馬斯,1999a)中被概念化了。從此它成為歐洲主流政治話語的一部分,歐美各國學者的專題性著作和論文層出不窮,公共領域與傳播媒介的關係受到高度審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共領域
  • 外文名:publicsphere
  • 人物:于爾根哈貝馬斯
  • 地位歐洲主流政治話語的一部分
  • 德語:Offentlichkeit
定義,衍變歷史,類型,著作,基本輪廓,基本特徵,前提,實行,

定義

所謂公共領域,哈貝馬斯意指的是一種介於市民社會中日常生活的私人利益與國家權利領域之間的機構空間和時間,其中個體公民聚集在一起,共同討論他們所關注的公共事務,形成某種接近於公眾輿論的一致意見,並組織對抗武斷的、壓迫性的國家與公共權力形式,從而維護總體利益和公共福祉。
行政學和政治學中的公共領域是指那些與市民社會相對應的社會生活內容,是圍繞著公共部門的核心而展開的公共生活形態。它的特點是非交換性。
《市民社會與政治公共領域》中,哈貝馬斯把公共領域定義為“一種用於交流訊息和觀點的網路”,這可能會使他們形成一種公共判斷。在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一書中,他對資產階級(Bourgeois)公共領域的上升和衰落進行了歷史學和社會學的闡述。德語術語Offentlichkeit(公共領域)包含了多種意義,它意味著一種空間概念,社會場所或區域,在這裡意義被關聯、分布和協商,以及這種集結的過程和整體,“公共”。(Negt and Kluge 1993)
“公共領域意指特定的機構、中介、實踐;然而,它也是一種一般的社會經驗範圍,其中所有實際上或表面上對所有的社會成員相關的事情形成一個整體。在某種意義上來理解,公共領域一方面是為一些專業人士(如政客、編輯、組織官員)提供的一個場所(matter),但是,另一方面,它也是一種涉及到每一個人,僅僅在人的思想中和他們的意識範圍內才能理解的東西。”(Negt and Kluge,1993)
哈貝馬斯(1989)所表達的公共領域的概念從18世紀的英國就已經真正存在。那時倫敦社會中的咖啡店變成了藝術和文學批評的中心,逐漸的伸入到經濟的或者政治的如對事件的批評。在法國的沙龍,如哈貝馬斯所說,“觀點從經濟依賴的束縛中解脫”。任何一件新的作品,或者一本書或者一件音樂作品都必須在這裡得到它的肯定(legitimacy)。它不僅僅是一個自我展現的論壇,實際上已經變成了一個公開討論一個觀點和公共討論議程的平台。

衍變歷史

“公共領域”一詞並非哈氏所創。在他之前,德語世界的眾多學者如熊彼特(Schumpeter,1918)和布魯納(Brunner,1943)都研究過同一主題。在英語世界,德裔猶太女學者阿倫特(Aerndt,1958)[6]和更早的杜威(Dewey,1923)也分別從公共哲學的角度探討過相關問題。以哈氏、杜威和阿倫特為例,這一概念的指涉不盡相同;在哈氏和杜威那裡,大眾傳媒的功能和問題群顯然居於中心地位,而對於阿倫特則不然(Dahlgren,1995:7)。就哈氏而言,其核心概念是“資產階級公共領域”(“bourgeois public sphere”)。哈氏在1962年出版了《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下簡稱《公共領域》)後,除了1964為一套百科全書寫的一個詞條、為他那本名著1990年德文新版寫的序言以及1998年給一位中國學者的回函外,哈氏已經很少再涉及這一主題了,因為如他所說,“我這些年來已另有關懷”(哈貝馬斯,1999a:i)。
此概念是由20世紀50年代德國女思想家漢娜·阿倫特最早提出的,但由德國哲學家尤爾根·哈貝馬斯在20世紀60年代通過論文《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進行了充分闡釋,並產生了廣泛影響。他的公共領域的定義是:“首先可以理解為一個由私人集合而成的公眾的領域;但私人隨即就要求這一受上層控制的公共領域反對公共權力機關本身,以便就基本已經屬於私人、但仍然具有公共性質的商品交換和社會勞動領域中的一般交換規則等問題同公共權力機關展開討論。”
馬丁·海德格爾(Martin Heidegger)斷言,‘Dasein'(存在)必須在公共領域的行為和它的私人性的、可信任的行為之間達到平衡,但是他基本相信在公共領域中協定是必須真正存在的。漢娜·阿倫特(Hannah Arendt) 對海德格爾的斷言表示質疑,她認為實際上真正的和可信的自我是在公共領域中的自我。
弗朗茲·法農(Frantz Fanon)討論了一個人在公共領域的身份和私人領域的身份可能會變得不協調,從而導致他所稱的雙重意識(dual consciousness)的結果。他的例子涉及到殖民主義,殖民地的國民被迫在公眾場合接受一種外來文化,但是在私下他們仍然以他們自己的文化來保持自己的身份。
在當代思潮中,受到後現代主義興起的影響,公共領域的問題已經變成了一個關於在公共領域中支配力量(hegemonic forces)規定哪些可以談論哪些不被允許,同時規定作為一個人身份的一部分哪些可以闡明哪些不能闡明的問題。比如,heteronormativity的概念是被用來描述處於基本的男女性別之外的那些人,這些性別不同於雙性戀的人無法適當地要求他們的身份,從而引起他們的公共自我和私人自我的分裂。勞倫·貝蘭特(Lauren Berlant)已經研究了很多並主張,所有的性別身份或者性身份脫離私人領域,事實上就不存在關於性別/性或者性特徵的公共談論,她認為,在那裡,這種談論是無用和無力的。
關於公共領域概念的重要的當代思想家包括尤爾根·哈貝馬斯(Jürgen Habermas),米歇爾·福柯(Michel Foucault),阿爾都塞(Louis Althusser), 和塞奇威克(Eve Sedgwick)。

類型

一、古希臘時期的公共領域:這是公共領域的雛形,因為它尚未形成一定的約束力。
二、代表型的公共領域:這是封建社會時期的一種特權標誌。這一時期的文化機制有神聖的節日和教會,彰顯著封建統治者動盪特權。
三、市民型公共領域:即資產階級的公共領域,標誌著現代社會的出現,現代性的萌芽和發展。
代表型公共領域與市民型公共領域有著幾點不同:
1)在公私問題上,代表型公共領域中,公就是私;市民型則公私分明。
2)在話語形式上,代表型只能聽從君主;市民型允許大家討論。獨斷性的話語形式讓位於平等對話。
3)文化機制上,市民型的公共領域創造了文學公共領域。文學公共領域的機制有沙龍、咖啡館、文學團體等等。文學作為中介,一方面挑起了私人領域,一方面連線著公眾。這即是“審美中介論”。

著作

在《公共領域》中,哈氏寫道(哈貝馬斯,1999a:32):
資產階級公共領域首先可以理解為一個私人集合而成的公眾的領域;但私人隨即就要求這一受上層控制的公共領域反對公共權力機關自身,以便就基本上已經屬於私人,但仍然具有公共性質的商品交換和社會勞動領域中的一般交換規則等問題同公共權力機關展開討論。這種政治討論手段,即公開批判,的確是史無前例,前所未有。
哈氏認為,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早期機制起源於從宮廷中分離出來的貴族社會,即他所謂的以王室、宮廷的以一整套關於“高貴”行為的繁文縟節為特徵的“代表型公共領域”(“representative public sphere”)(哈貝馬斯,1999a:7、48)。
哈氏解釋說,國家和市場經濟關係的擴張而出現的社會的分離是一條基本路線,公共領域一直是私人領域的一部分,但它有別於私人領域,而只限於與公共權力機關(即國家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有關的事務,而政治公共領域以公眾輿論為媒介對國家和社會的需要加以調節(哈貝馬斯,1999a:35、70)。在這種公共領域所開展的政治批評中,一個介於貴族社會和市民階級知識分子之間的“有教養的中間階層”開始形成(哈貝馬斯,1999a:37)。公共領域承擔了市民社會從重商主義乃至專制主義控制之下獲得政治解放的語境當中的一切政治功能,它用公共性原則來反對現有權威,使私人物主的旨趣與個體自由的旨趣完全一致起來,因而很容易將馬克思所說的政治解放與人的解放統一起來。“成熟的資產階級公共領域永遠都是建立在組織公眾和私人所具有的雙重角色,即作為物主和私人的虛構統一性基礎之上”(哈貝馬斯,1999a:59~60)。在這種公共領域中,手抄的和印刷的雜誌成了公眾的批判工具,而首先在英國興起、繼而到1750年前後在整個歐洲觸目可見的“道德周刊”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哈貝馬斯,1999a:46~48)。哈氏將報刊稱為“公共領域最典型的機制”(哈貝馬斯,1999a:210)。
哈氏指出,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領域首先是在18世紀初的英國出現的。17世紀末,新聞檢查制度的廢除標誌著公共領域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階段,“使得理性批判精神有可能進入報刊,並使報刊變成一種工具,從而把政治決策提交給新的公眾論壇”(哈貝馬斯,1999a:68~69)。哈氏最為推崇的報刊是18世紀初3位英國作家辦的融新聞、隨感、學術、娛樂等內容為一爐的雜誌:笛福(DanielDefoe,1660~1731)的《評論》(Review),斯蒂爾(Sir Richard Steele,1672~1729)、艾迪生(JosephAddison,1672~1719)的《閒談者》(Tatler)和《旁觀者》(Spectator),尤其是後二者。[7]這種報刊和咖啡館、沙龍等聚會場所構成了在政治上抗衡宮廷文化的文學公共領域(literary public sphere),文學公共領域又衍生出政治公共領域(political public sphere)(哈貝馬斯,1999a:34~35)。

基本輪廓

哈氏以下列結構圖來表示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基本輪廓(哈貝馬斯,1999a:35):
由於哈氏知識體系宏大,公共領域理論所涉及的範疇眾多,因此學界雖然對之興趣濃厚,卻了存在一些難解之處。為此,哈氏在1964年更加規範地給出了公共領域的定義(Habermas,1997:116):
所謂公共領域,我們首先意指我們的社會生活中的一個領域,某種接近於公眾輿論的東西能夠在其中形成。向所有公民開放這一點得到了保障。在每一次私人聚會、形成公共團體的談話中都有一部分公共領域生成。然後,他們既不像商人和專業人士那樣處理私人事務,也不像某個合法的社會階層的成員那樣服從國家官僚機構的法律限制。當公民們以不受限制的方式進行協商時,他們作為一個公共團體行事——也就是說,對於涉及公眾利益的事務有聚會、結社的自由和發表意見的自由。在一個大型公共團體中,這種交流需要特殊的手段來傳遞信息並影響信息接受者。今天,報紙、雜誌、廣播和電視就是公共領域的媒介。當公共討論涉及與國務活動相關的對象時,我們稱之為政治的公共領域,以相對於文學的公共領域。

基本特徵

1998年8月,哈氏在回答一位中國學者所提出的問題時這樣概括了“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基本特徵:
資產階級公共領域是一種特殊的歷史形態,它儘管與其在義大利文藝復興時期城市中的前身具有某些相似之處,但它最先是在17、18世紀的英格蘭和法國出現的,隨後與現代民族國家一起傳遍19世紀的歐洲和美國。其最突出的特徵,是在閱讀日報或周刊、月刊評論的私人當中,形成一個鬆散但開放和彈性的交往網路。通過私人社團和常常是學術協會、閱讀小組、共濟會、宗教社團這種機構的核心,他們自發聚集在一起。劇院、博物館、音樂廳,以及咖啡館、茶室、沙龍等等對娛樂和對話提供了一種公共空間。這些早期的公共逐漸沿著社會的維度延伸,並且在話題方面也越來越廣泛:聚焦點由藝術和文學轉到了政治。

前提

普遍的接近性
公共議題
體制化的空間和法律保障
展開公共辯論的空間
理性的,非支配性的辯論

實行

資本主義的發展伴隨其權力制度形式的改變,已經為這種新型的公共領域鋪平了道路。隨著市民社會和現代政府的出現,私營化經濟關係在公共權威領域之下也跟隨而來。私人領域包括公共經濟關係和私人的私密關係,在這兩者的協商下出現了一個新的資產階級公共領域(The private realm comprised both the public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he private intimate relations and to negotiate between these two there emerged a new bourgeois public sphere.)。它包括了一個由個體組成的群體,他們會通過建設性的批評來辯論、討論和爭論這一市民社會。
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出現受到18世紀自由主義民主政治的特別支持,它有利於這個新的政治階級建立一種制度網路如出版社、報紙和論壇,以及民主的新聞媒體這個有力的工具。由於它接觸多種資源,包括經濟和社會的,所以公共領域的主要特徵是它與教會權力的和政府權力的分離。
在相關文章中,哈貝馬斯認為,這種理性的和普世政治的、從經濟和政府脫離出來的領域,已經被最初形成它的同一力量破壞掉了。(As Habermas argues, in due course, this sphere of rational and universalistic politics, free from both the economy and the State, was destroyed by the same forces that initially established it.)資本主義經濟的增長導致財富的不公平分配,貧富分化加劇,這造成了公共領域準入的限制以及為了現代資本主義力量在競爭經濟中的運行和繁榮而不可避免的對公共領域的政治控制。
廣告業和公共關係學的崛起已經讓公共領域對政府為了市場力量(單個經濟活動者或經濟活動者的小集團對市場價格有顯著影響的能力)而控制公共訊息(所有市場參與者都能夠自由獲得的訊息)至關重要。(The rise of advertising and public relations has made it vital for the government to control public information in the interest of the market forces.)如Garnham(1990)所說,“被公共領域概念的創造而打開的在市民社會和政府之間的空間已經被緊緊關閉了。”
在一些機構如媒體的幫助下形成的公眾意見可以公然影響法庭、選舉等等。當他確定這是一種解放人類的批評性工具時,哈貝馬斯所關心的是確保“未失真的溝通(undistorted communication)”。他說,理想的公眾演講情形有四個有效性要求:理解、事實、適當和誠實,他宣稱這四點相互聯繫並被證明。
在理想的情形中,上面的要求可以被理性地討論並自願達成協定,但事實上各種不同的權力關係和資源分配禁止了他們並導致“失真的溝通(distorted communication)”。Garnham(1990)進一步討論為了在整體上(holistic sense)保持公共領域,我們需要重估公共訊息溝通的模式和理性地運用。
在這種情境下,它涉及到了Hartley(1982),他鑑別出談話要受到兩種力量的支配,例如語言系統和知識背景(discourse),“我們接受的訊息作為一種非個人的社會機構的前在知識背景,那也是一種產業。(news comes to us as the pre-existing discourse of an impersonal social institution which is also an industry)”因此哈貝馬斯說:“公眾從政治和文化爭論的參與者轉變成媒體圖像和訊息的消費者”(as quoted in pg26,Hoynes,1994)。在現代民主中的選舉過程變成另一種方式,假冒的公共領域充當了先鋒,公眾的聲音僅僅用來適應強大的政治議程而不再為了建設性的民主。
但是正如湯普森(Thompson,1995)所說,真正的公共領域只存在於哈貝馬斯的理想主義中。甚至在18世紀,公共領域也更多用在顯示權力而真正的決議是看不到的。現代世界隨著媒體的出現,公共領域已經拓展到了如此大的範圍,以至於遠離事件發生地的人們同樣可以得到事件和行為的訊息。
大眾傳播的現代方法通過他們的跨國媒介,已經把公共領域的範圍擴展到了國際舞台。現代媒體企業如BBC和CNN,發布的訊息從最特別的地方文化到跨越國家邊界的全球政治舞台。存在五十年的時事雜誌欄目,BBC《廣角鏡》節目,證明了公眾不必僅僅視為消費者。
但是在現代民主政府在堅持公共領域的真正精神中所扮演的這些角色受到了質疑,因其背後有明顯的政治和經濟利益。吉勞埃(Kilroy)完美地表現了公共領域(The Kilroy epitimises perfectly the public sphere)。依照Danlgren的觀點,當媒體使用認知和情感基礎的溝通時,情感溝通用在傳播大眾文化和電視時更為有效。Hartley相信,媒體是公共的,是一種有效的公共領域。但是現代的媒體因為受到宣傳的干涉(propagandist interventions)也成為另一種意識形態的工具,要恢復媒體在經濟和文化意義上的自治,就要確保理性而非權力的運作的民主程式重現於政治和文化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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