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領域的非交換性

公共領域的非交換性是張康之提出的理論主張,它澄清了公共領域的性質,從而證明了將交換關係引入公共領域的市場化改革在理論上的悖謬性質。公共領域的重建必須以公共領域的非交換性為前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共領域的非交換性
分配關係與交換關係,公共領域中的關係類型,

分配關係與交換關係

從“關係鏈”的角度看,分配關係是一種垂直的、單線的“關係鏈”,分配者與分配接受者之間在單線的兩極互動,自上而下和從下到上的關係鏈排斥著社會成員間的橫向聯繫,即使社會成員間是聯繫著的,也是通過集權結構的紐結得以實現的,以致於經濟行為根本不具有建立在行為主體自主性原則之上的效率。交換關係則不同,它的“關係鏈”是一個縱橫交錯的網路結構,一切交換活動都會選擇最為“經濟的”的捷徑,甚至絕大多數交換活動都是在行為主體的直接聯繫中進行的,所以交換主體間的空間距離總是最短的,保證了每一個交換行為都能具有它所應有的效率。因此,分配關係基礎上的低效率甚至無效率必然要為交換關係基礎上的高效率所取代,這是歷史的必然。

公共領域中的關係類型

張康之認為,交換關係取代分配關係而成為社會的主導性關係,是人類歷史的進步,但是,這種進步是以社會的二重化為代價的。也就是說,以交換關係為主導的社會是一個二重化的社會,在這一點上,也是與傳統的以分配關係為主導的社會完全不同的。
分配關係要求集權條件下的社會一體性與之相伴隨,因而分配的對象、分配的內容可以是社會生活中的一切因素,分配的觀念與分配的實踐是統一的,社會成員間等級地位的差別直接體現在分配中,分配行為、分配方式既是政治活動,也是經濟活動,同時又是倫理精神的實踐。以交換關係為主導的社會則要求把政治與經濟區分開來,把社會的公共領域與私人的領域區分開來,在政治活動和公共領域中是否使用了交換的手段,則是一個是否道德的問題。所以說,在分配關係處於主導地位的社會中,原則上不存在不可分配的因素,但在交換關係處於主導地位的社會中,則必須保留一些不可用於交換的因素。因為,無論交換關係多么發達,也只有那些可以成為商品的因素才可以用來交換,而一切不能商品化的因素都是不應該成為交換對象的。比如,平等、自由等做人的權利是不可交換的,因為它們作為交換關係賴以成立的前提,必須具有不可交換性,否則,交換關係就失去了一個恆定的支點。這就像相對論必須建立在光速不變的前提下是一樣的道理。一切政治活動,一切公共行為也都具有不可交換性,因為,任何與公共權力聯繫在一起的因素一旦進入交換關係之中,都會對交換關係造成嚴重的破壞,以至於導致政治的墮落和道德的淪喪。
在整個近代社會,人們長期不懈地對公共權力的濫用、以權謀私等政治腐敗問題提出批評,並不斷地探求防止這種腐敗的途徑。然而,腐敗問題從未得到遏制,反而出現了越演越烈的趨勢。對此,我們認為,首要原因是存在著一個理論認識上的問題,那就是迄今為止沒有人明確地從理論上提出公共權力的不可交換性,反而論證利益集團政治交易合理性的著作卻比比皆是。這無疑是一個誤導,致使人們以為在交換關係占主導地位的社會中沒有不可交換的因素,以至於一些國家在財政支出出現困難時,甚至鼓勵執掌公共權力的部門進入交換關係中,扮演交換主體的角色,以便自謀生路。所以,需要在理論上明確提出,在交換關係占主導地位的社會中,存在著不可交換的因素,這對於避免那種鼓勵與公共權力相聯繫的部門自找資金去彌補財政撥款缺口的愚蠢的和荒唐的政治行為來說,是會有幫助的。
交換活動作為交換主體自主的行為,是在利益驅動下進行的,因而,它具有擴張的本性和征服能力。對於交換主體來說,他從不顧忌哪些是可交換的因素,哪些是非交換因素,他所關心的是自己的利益是否能夠得到實現,只要能夠獲利,他就會毫不猶豫地投入交換。由於這個原因,交換活動不斷地向社會生活的每一個角落滲透、擴張,試圖征服世間的一切,把一切人都納入到交換關係之中。這樣一來,出現了所謂“無主體社會”對人的普遍壓力,人本主義思想家們把這種壓力理解成異化,即人的本質的異化,以及由於人的本質的異化而引起的他的全部社會生活的異化,其中也包括公共權力的異化。實際上,異化的概念還只是對人的生存狀態的現象層面作出的描述,異化的根源是深植於交換行為之中的,是由於大量的非交換因素進入了交換領域,才產生了異化的現象。比如,人的平等、自由等各項權利是不可交換的,人的愛情等各種感情是不可交換的,然而,當交換活動征服了人的權利和情感,人就感覺到物的壓迫,遭到了異化。在公共領域中也是這樣,公共權力本來是用於為公共利益服務的,但卻經常被私人領域的“尋租”所俘獲,從而被“出租”了出去,公共權力成了交換對象顯然是與它的公共性質相悖離的異化問題。
在我國,近些年來的公共行政研究存在著一個嚴重的認識誤區,即簡單地把公共領域看作是一個所謂公共產品輸出的系統,認為它與一切產品輸入和輸出系統一樣,也遵循著市場規律,受市場規範的調節。而且,一些人在不斷地呼籲根據這一精神來改造我國的公共領域。如果把這些臆語付諸實施,那就意味著公共領域成了一個交換的領域,它在進行“公共”產品輸出時,從社會中得到相應的報償,從而完成一次交換活動。果真如此,交換活動就實現了全面擴張,交換關係就成為社會中獨一無二的絕對關係,因為它一旦實現了對公共領域的全面征服時,就無所不能征服了。但是,“公共的”一詞這時已完全失去了自身的意義,因為,一旦公共領域也變成交換的領域,公共權力成為交換對象,那就不再有公共的領域存在。而失去了公共的領域,私人的領域又如何能夠存續下去呢?所以,不承認公共領域的特殊性,無視它的非交換性,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把市場機制引入公共領域,搞所謂“市場政治”,是一條極其危險的道路。
我們提出“公共的是非交換的”,不僅是指公共權力不可交換,而且包括一切與公共權力相聯繫的因素都是不可交換的,因為任何公共的因素進入了交換關係,都會在公共權力上造成偏差,一旦打開了缺口,很快就會形成一股難以控制的公共權力與其公共性質相異化的趨勢。因此,在當今世界,任何一個國家中,如果公共領域中的腐敗是一個普遍現象的話,那么責任肯定在政府身上,決不是經濟市場化的客觀形勢引發了普遍的腐敗,而是政府自己把自己誤導入腐敗的境地。所以,為了不使政府作出這種誤導,就必須在以交換關係為主導的社會中承認非交換因素的存在,並自覺地維護非交換因素的純潔性,而在實際操作中,最容易把握的就是我們提出的這句口號:“公共的是非交換的。”只要嚴守這條防線,就可以維護非交換因素不被交換活動所征服,從而也就保障了交換在秩序、平等、自由的原則下成為促進社會進步的有力槓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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