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關係協調

在公共關係學中,“公共關係協調”一詞有兩種含義:。方面,它是指社會組織內部及社會組織與公眾之間的比較和諧一致的狀態; 另方面,它是指社會組織為了促使組織內部及社會組織與公眾的相互適應、相互合作所做出的調整、平衡行為。

在對公共關係進行深人研究時,我們必須確立一系列重要的范時,以概括公共關係的重要特徵和實質,完善公共關係理論體系,並為實踐提供理論上的指導。在此,我們列舉出以下數個公共關係的概念和範疇,作為公共關係學的理論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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