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池塘資源理論

公共池塘資源理論

公共池塘資源理論是美國著名行政學家、政治經濟學家埃莉諾·奧斯特羅姆針對“公共事物的治理這個世界性難題”提出的理論模式。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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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理論內涵:埃莉諾·奧斯特羅姆教授
  • 職務:美國著名行政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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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概述

公共池塘資源理論是美國著名行政學家、政治經濟學家埃莉諾·奧斯特羅姆針對“公共事物的治理這個世界性難題”提出的理論模式。她認為,人類雖然存在許多的公地悲劇,但“極少有制度不是私有的就是公共的——或者不是‘市場的’就是‘國家的’。許多成功的公共池塘資源制度,衝破了僵化的分類,成為‘有私有特徵’的制度和‘有公有特徵’的制度的各種混合,這些制度能成功的在‘存在著搭便車和逃避責任的誘惑的環境中’,能使人們取得富有成效的結果”。她通過一系列的調查和研究,把這種制度模式抽象為“公共池塘資源理論”。

理論內涵

埃莉諾·奧斯特羅姆教授的“公共池塘資源理論”是基於“如何以對人類處理與公地悲劇部分相關或完全相關的各種情形中表現出來的能力和局限的實際評估為基礎,去發展人類組織的理論”。
在她的模型中,公共池塘資源是可再生的而非不可再生的資源;這種資源同時又是相當稀缺的,而不是充足的;且資源使用者能夠相互傷害,但參與者不可能從外部來傷害其他人。當多種類型的占用者依賴於某一公共池塘資源進行經濟活動時,所做的每一件事幾乎都會對他們產生共同的影響,每一個人在評價個人選擇時,必須考慮其他人的選擇。在處理與產生稀缺資源單位的公共池塘資源的關係時,如果占用者獨立行動,他獲得的淨收益總和通常會低於如果他們以某種方式協調他們的策略所獲得的收益,獨立決策進行的資源占用活動甚至可能摧毀公共池塘資源本身。因此,埃莉諾·奧斯特羅姆教授認為,“在最一般的層次上,公共池塘資源占用者所面臨的問題是一個組織問題:如何把占用者獨立行動的情形改變為占用者採用協調策略以獲得較高收益或減少共同損失的情形”,即要通過資源占用者的自組織行為來解決公共池塘資源問題,而非令人悲觀的“利維坦”方案或徹底的私有化。
而如何實現公共池塘資源占用者有效的、成功的自組織行動,埃莉諾·奧斯特羅姆教授認為需要解決三大問題,即“新制度的供給問題”、“可信承諾問題”和“相互監督問題”。她認為制度可以擴大理性人的福利,這個制度能使人們不再單獨行動,而是為達到一個均衡的結局協調他們的活動。“制度可以界定為工作規則的組合,它通常用來決定誰有資格在某個領域制度決策,應該允許或限制何種行動,應該使用何種綜合規則,遵循何種程式,必須提供或不提供何種住信息,以及如何根據個人的行動給予回報”。這種制度應當是眾所周知的,即“每一個參與者都知道這些規則,知道其他人知道這些規則,知道其他人知道他知道這些規則”。而要保證這些制度和規則得到長期有效的遵守,就必須解決後兩個問題,即“可信承諾問題”和“相互監督問題”。外部強制常常被用來作為解決承諾問題的方案,但問題是一個自主組織群體必須在沒有外部強制的情況下解決承諾問題,所以就必須存在著相互監督。沒有監督,不可能有可信承諾,沒有可信承諾,就沒有提出新規則的理由。

理論貢獻

埃莉諾·奧斯特羅姆教授打破了前人在公共事物治理難題這個問題上的國家理論和企業家理論模式,認為人類可以通過自組織的行為有效解決這個困境。這種理論模式給了我們思考公地困境問題一種新的視野和理論的替代解決方案。

相關觀點

對於公共事物的治理,有三種富有影響的模型為人們所熟識,即哈丁的公地悲劇模型、囚犯困境模型以及奧爾森的集體行動邏輯。這三大模型都揭示了在公共事物治理過程中個人理性的結果卻是集體選擇的非理性,導致了公共事物的惡化和非可持續發展,最終喪失集體利益和個人的長遠利益。許多理論家和分析家都認為,要改變這種狀況,除非實行強權控制或者徹底的私有化,否則只能導致“公地悲劇”。如奧普爾斯認為,“由於存在著公地悲劇,環境問題無法解決……所以具有強大強制性權力的政府的合理性是普遍認可的”,由此他得出了一個較為悲觀的結論,“即使我們避免了公地悲劇,它也只是在悲劇性地把利維坦作為唯一手段時才能做到”。而以私有化為唯一方案的理論家們則強調要求在凡是資源屬於公共所有的地方,強制實行私有財產權制度。如羅伯特·J·史密斯認為,“無論是對公共財產資源所做的經濟分析還是哈丁關於公地悲劇的論述,都說明在自然資源和野生動植物問題上避免公共池塘資源悲劇的唯一方法,是通過創立一種私有財產權制度來終止公共財立制度”。

人物簡介

埃莉諾·奧斯特羅姆(Elinor Ostrom)1933年出生於美國洛杉磯,先後於1954年、1962年和1965年獲得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政治科學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現任美國印第安納大學政治科學系阿瑟·本特利講座教授、人口與環境研究所所長、政治理論與政策分析研究所兼職教授、亞利桑那州立大學制度多樣性研究中心第一任主任。曾任美國政治學會會長、公共選擇學會會長、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士。
奧斯特羅姆的研究方向是在系統理論分析基礎上進行深入的實證研究,主要運用公共選擇與制度分析理論和方法,分析公共事物尤其是公共池塘資源的自主治理問題。她對於公共選擇與制度分析理論和方法的發展,對於公共政策研究和新政治經濟學的研究,尤其是對水資源等公共池塘資源等公共服務制度結構的研究,做出了突出貢獻。她的理論貢獻主要表現為,在科斯的企業理論、諾斯的國家理論的基礎上提出了自主治理的理論,在斯密的市場理論、霍布斯的主權理論的基礎上開發了多中心的公共經濟理論,以及近些年來在其公共池塘自主治理理論基礎上展開的制度與可持續發展、社會資本與集體行動理論等方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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