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63年

公元前63年(戊午),西漢宣帝元康三年。太子太傅疏廣、少傅疏受辭官。9月23日,屋大維·奧古斯都(Octavian Augustus)出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元前63年
  • 紀年:西漢宣帝元康三年
  • 事件1太子太傅疏廣、少傅疏受辭官
  • 事件2:屋大維·奧古斯都出生
歷史紀事,雜譚逸事,通鑑記載,

歷史紀事

宣帝襁褓中因戾太子案系獄,賴廷尉監丙吉保護得全。宣帝至上年方知當年情形。是年,封御史大夫丙吉博陽侯,其餘故人有恩者分受爵賞。太子太傅疏廣、少傅疏受以“官成名立,如此不去,懼有後悔”,辭官回張。歷代傳為美談。二疏,東海蘭陵(今山東棗莊東南)人。

雜譚逸事

疏廣父子俱乞骸骨
疏廣字仲翁,東海蘭陵(今山東蒼山西南蘭陵鎮)人。少好學,明《春秋》,居家教授,學者自遠方至。征為博士太中大夫。地節三年(前67)立皇太子,選廣為太子少傅,不久遷為太傅。兄子疏受,亦以賢良為太子家令,後拜太子少傅。父子並為師傅,朝廷以為榮。太子外祖父平恩侯許伯奏請,以其弟許舜監護太子家。疏廣以為,太子國儲副君,師友應為天下英俊,不宜獨親外家;且太子自有太傅少傅,官屬已備,再使許舜監太子家,非所以廣太子德於天下。宣帝以此作罷。後疏受以仕官至二千石,宦成名立,稱病告歸,再乞骸骨。宣帝疏廣年老,皆許之。公卿大夫等設祖道供張,送者車數輛。
疏廣拒為子孫置產
宣帝時,疏廣官至太子太傅,後致仕歸鄉里。日具酒食,請族人故舊賓客,相為娛樂。其子孫勸買田宅。為疏廣拒絕。疏廣以為,家中自有舊田廬,子孫勤力其中,足以供衣食,與普通百姓一樣。再買田產以為贏餘,不過是教子孫怠惰。賢而多財則損其志,愚而多財則益其過。而且富者為眾人所怨,我既無以教化子孫為喜,也不願意益其過而生怨。於是族人悅服。

通鑑記載

中宗孝宣皇帝上之下元康三年(戊午,公元前六三年)
春,三月,詔封故昌邑王賀為海昏侯。
乙未,詔曰:“朕微眇時,御史大夫丙吉,中郎將史曾、史玄,長樂衛尉許舜,侍中、光祿大夫許延壽,皆與朕有舊恩,及故掖庭令張賀,輔導朕躬,修文學經術,恩惠卓異,厥功茂焉。《詩》不云乎:‘無德不報’,封賀所子弟子侍中、中郎將彭祖為陽都侯,追賜賀謚曰陽都哀侯,吉為博陽侯,曾為將陵侯,玄為平台侯,舜為博望侯,延壽為樂成侯。”賀有孤孫霸,年七歲,拜為散騎、中郎將,賜爵關內侯。故人下至郡邸獄復作嘗有阿保之功者,皆受官祿、田宅、財物,各以恩深淺報之。
吉臨當封,病;上憂其不起,將使人就加印紼而封之,及其生存也。太子太傅夏侯勝曰:“此未死也!臣聞有陰德者必饗其樂,以及子孫。今吉未獲報而疾甚,非其死疾也。”後病果愈。
張安世自以父子封侯,在位太盛。乃辭祿,詔都內別藏張氏無名錢以百萬數。安世謹慎周密,每定大政,已決,輒移病出。聞有詔令,乃驚,使吏之丞相府問焉。自朝廷大臣,莫知其與議也。嘗有所薦,其人來謝,安世大恨,以為“舉賢達能,豈有私謝邪!”絕弗復為通。有郎功高不調,自言安世,安世應曰:“君之功高,明主所知,人臣執事,何長短而自言乎!”絕不許。已而郎果遷。安世自見父子尊顯,懷不自安,為子延壽求出補吏,上以為北地太守;歲餘,上閔安世年老,復征延壽為左曹、太僕。
夏,四月,丙子,立皇子欽為淮陽王。皇太子年十二,通《論語》、《孝經》。太傅疏廣謂少傅受曰:“吾聞‘知足不辱,知止不殆。’今仕宦至二千石,官成名立,如此不去,懼有後悔。”即日,父子俱移病,上疏乞骸骨。上皆許之,加賜黃金二十斤,皇太子贈以五十斤。公卿故人設祖道供張東都門外,送者車數百兩。道路觀者皆曰:“賢哉二大夫!”或嘆息為之下泣。
廣、受歸鄉里,日令其家賣金共具,請族人、故舊、賓客,與相娛樂。或勸廣以其金為子孫頗立產業者,廣曰:“吾豈老悖不念子孫哉!顧自有舊田廬,令子孫勤力其中,足以共衣食,與凡人齊。今復增益之以為贏餘,但教子孫怠墮耳。賢而多財,則損其志;愚而多財,則益其過。且夫富者眾之怨也,吾既無以教化子孫,不欲益其過而生怨。又此金者,聖主所以惠養老臣也,故樂與鄉黨、宗族共饗其賜,以盡吾餘日,不亦可乎!”於是族人悅服。
潁川太守黃霸使郵亭、鄉官皆畜雞、豚,以贍鰥、寡、貧、窮者;然後為條教,置父老、師帥、伍長,班行之於民間,勸以為善防奸之意,及務耕桑、節用殖財、種樹、畜養,去浮淫之費。其治,米鹽靡密,初若煩碎,然霸精力能推行之。吏民見者,語次錄繹,問它陰伏以相參考,聰明識事,吏悄不知所出,鹹稱神明,豪厘不敢有所欺。奸人去入它郡,盜賊日少。霸力行教化而後誅罰,務在成就全安長吏。許丞老,病聾,督郵白欲逐之。霸曰:“許丞廉吏,雖老,尚能拜起送迎,正頗重聽何傷!且善助之,毋失賢者意!”或問其故,霸曰:“數易長吏,送故迎新之費,及奸吏因緣,絕簿書,盜財物,公私費耗甚多,皆當出於民。所易新吏又未必賢,或不如其故,徒相益為亂。凡治道,去其泰甚者耳。”霸以外寬內明,得吏民心,戶口歲增,治為天下第一,征守京兆尹。頃之,坐法,連貶秩;有詔復歸潁川為太守,以八百石居。
原文:
廣、受歸鄉里,日令其家賣金共具,請族人、故舊、賓客,與相娛樂。或勸廣以其金為子孫頗立產業者,廣曰:“吾豈老悖不念子孫哉!顧自有舊田廬,令子孫勤力其中,足以共衣食,與凡人齊。今復增益之以為贏餘,但教子孫怠墮耳。賢而多財,則損其志;愚而多財,則益其過。且夫富者眾之怨也,吾既無以教化子孫,不欲益其過而生怨。又此金者,聖主所以惠養老臣也,故樂與鄉黨、宗族共饗其賜,以盡吾餘日,不亦可乎!”於是族人悅服。
譯文:
疏廣和疏受回到家鄉,每天都命家人變賣黃金,設擺宴席,請族人、舊友、賓客等一起取樂。有人勸疏廣用黃金為子孫購置一些產業,疏廣說:“我難道年邁昏庸,不顧子孫嗎!我想到,我家原本就有土地房屋,讓子孫們在上面勤勞耕作,就足夠供他們飲食穿戴,過與普通人同樣的生活。如今再要增加產業,使有盈餘,只會使子孫們懶惰懈怠。賢能的人,如果財產太多,就會磨損他們的志氣;愚蠢的人,如果財產太多,就會增加他們的過錯。況且富有的人是眾人怨恨的目標,我既然無法教化子孫,就不願增加他們的過錯而產生怨恨。再說這些金錢,乃是皇上用來恩養老臣的,所以我願與同鄉、同族的人共享皇上的恩賜,以度過我的餘生,不也很好嗎!”於是族人都心悅誠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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