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債期限

公債期限是指公債從發行到本息支付完畢這段時間。其長短取決於政府對占用資金時間的需要、市場利率的走勢、金融市場發達的程度以及投資者的偏好等因素。如預期利率將上升,要多髮長債,預期利率下降,則應多發短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債期限
  • 定義:從公債發行日到償清本息日
  • 特點:多因素影響
  • 分類:短期、中期、長期、無期
公債期限的劃分,公債期限的選擇,因素,參考文獻,

公債期限的劃分

公債期限一般可分為有期公債和無期公債兩大類。規定有償還年限的公債稱有期公債;不規定償還年限的公債稱無期公債。有期公債按期限的不同又可分為短期公債中期公債長期公債
(1)短期公債。短期公債的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下,政府發行短期公債是因為某一時間或某一會計年度財政收入暫時不敷財政支出,發行短期公債作為臨時周轉之用。短期公債的期限大多為一年或幾個月,有的甚至只有幾十天。西方國家發行的國庫券屬於比較典型的短期公債。
(2)中期公債。中期公債是介於短期公債和長期公憤之間的一種公債,其期限大多為1—10年。我國發行的公債主要是中期公債。
(3)長期公債。長期公債的期限一般在10年以上。如英國的統一公債、法國的年金公債等都屬於長期公債。公債的期限並無嚴格的劃分標準,各國根據本國的情況作大致的劃分。在日本,短期公債為2年以下,中期公債為2—5年,長期公債為:6—11年,12年以上的公債則稱為超長期公債。在美國,短期、中期、長期公債分別稱為Bill、Note、Bond。公債的期限主要根據國家財政收支和經濟建設的需要以及社會資金的構成來加以確定。短期公債的發行比較靈活,發行數額和利率容易確定,有利於迅速籌集到所需資金。短期公債主要用於彌補財政臨時收支不平衡。發行長期公債可吸收社會上的長期資金,有利於財政長期穩定發展。

公債期限的選擇

政府在發行公債時是選擇短期公債中期公債還是長期公債,需視經濟的具體情況而定。一般可遵循以下標準:
一是公債的流動性與非流動性的權衡。由於短期公債的流動性較大,長期公債的流動性較小,政府選擇期限不同的公債必然會對國民經濟產生不同的影響。如果政府需要增加流動性時,可發行短期公債;如果要減少流動性或不需要流動性時,就發行長期公債,以使公債的發行與國民經濟的運行相吻合。
二是公債的緊縮性與膨脹性的權衡。在借新債還舊債時,由於延長公債的期限會使利率上升,投資減少,因而延長公債期限被稱為公債的緊縮性;而縮短公債的期限則會使利率下降,私人投資和消費增加,因而縮短公債期限被稱為公債的膨脹性。政府是延長公債期限還是縮短公債期限,應與巨觀經濟運行的要求相適應。
三是預期利率變動的方向。即當預期利率上升時,選擇發行長期公債;當預期利率下降時,就選擇發行短期公債。

因素

(1)未來的財政收支狀況。由於公債主要通過償債基金、財政結餘以及發行新債等渠道來償還(見後文),這樣,如果政府預測短期償債能力強——償債基金充裕、財政狀況較好或新債發行形勢樂觀,則可適當提高短期債券的比重;如果政府短期償債能力不足,應當多發中、長期債券以減輕償債壓力。另外,債券資金的用途也會影響債券期限的設計。如債券資金主要用於調劑財政收支的季節性餘缺或周期較短的建設項目投資,則可多發短期公債,反之,應當多發行中、長期債券。
(2)對市場利率的預測。金融市場的利率通常呈現出波浪式發展趨勢(如圖1)。
公債期限
圖1
在市場利率處於波峰的時候,連續4次發行短期債券以取代一次發行長期債券,可使政府發債的利率成本降低Δr1 + Δr2 + Δr3 ;而在利率處於波谷的時候發行長期債券,當市場利率回升到波峰的時候,可使公債利率減少Δr4 。
根據市場利率的變化選擇債券的期限品種,既可保證資金及時入庫,又會節約籌資成本。不難看出,當市場利率處於波峰的時候,政府應當連續銷售短期債券,待市場利率下降的時候,債券利率可以隨著市場利率的下降而下降;在市場利率處於波谷的時候,政府應當發行長期債券,這樣當市場利率上升時,債券利率不至於隨著市場利率的上升而上升。在現代經濟中,通貨膨脹率和市場利率常常存在正相關關係。因而,當預期通貨逐漸穩定(即物價上漲速度降低)的時候,利率處於波峰,這時應當發行短期債券;當預期通貨膨脹加劇(即物價上漲速度加快)的時候,利率處於波谷,這時應當發行長期債券。
(3)還本付息的集中程度。在現代市場經濟中,發行公債已成為各國政府籌集財政資金的長期考慮,而不是暫時的權宜之計。因此,合理安排債券期限、避免還本付息過於集中就顯得尤為重要。一般來說,多種期限品種的債券綜合搭配,可以使政府各年債務支出的流量保持均衡。從年度內平衡來看,由於每年的財政收入(尤其是稅收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受季節性規律的影響,所以年度內的償債支出並不一定要保持均勻,關鍵在於將償債支出同各月的財政收入流量進行匹配。
(4)社會資金供給的期限結構。公債的期限只有與社會資金的供給結構基本吻合,才能保證債券的順利發行。如果經濟發展平穩,投資者預期風險較小,長期資金供給較為充裕,政府可多發行長期債券;如經濟處於變革或轉軌時期,投資者未來預期不穩定,社會資金供給大多以短期為主,政府應當增加短期債券的發行。政府可以通過各種期限債券的市場銷售情況估測社會資金的供給結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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