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特點
“全範圍教會”的特點就是“哭”,無論唱什麼詩歌,聚什麼會都要“哭”。該組織以徐永澤所著《教會基本建造草案》為綱領,提出“實現中國文化基督化、全國福音化、教會基督化的國度,與主一同掌權”。宣揚“信主不等於拯救靈魂”,要在聚會時大聲哭泣,表示“向主懺悔認罪”,“才能重生得救”,散布“世界將到盡頭,災難就要降臨”、“信主能治病”等謠言。“全範圍教會”的宗旨是“以生命為基地,以建教會為中心,以培訓工人為突破口,以所在地為根基,向四周擴展,向全國各地輻射,促進國內工作的發展”。要在中國沿海推行“普世教全球宣教策略”主戰場,積極培養骨幹,派往各地“開荒布道”,並要在東北搞“
遼瀋戰役”、在華北搞“
平津戰役”、在華南搞“淮海戰役”。
組織架構
“
哭重生”的總部叫使團,使團派遣“福音使者”到全國各地。使者要被培訓(短訓四十天),就被差派去帶領“生命會”(使人重生)。然後被培訓一級神學、二級神學、三級神學。“使者”到達各地教會,首先開“生命會”,使人得生命。然後是“真理會”:內容是開展其工作的方法和步驟(七項大綱)。再後“同工會”:選拔當地工人為“柱石”,聽命於使者,而使者聽命於使團,成立其自己的勢力範圍。之後,又從當地選出“使者”培訓,再差派出去。工作方式如上,無限循環,直到全國各地都有他們的勢力範圍。
(一)積極培養骨幹,發展組織,派往各地“開荒布道”。舉辦各種各樣的培訓班,是“全範圍教會”發展成員、培養“傳教”骨幹的主要途徑。培訓班有為期半年的長訓班、為期3個月的中訓班和為期40天的短訓班,培訓人員以農村青年為主,其中又以未婚女性為主。培訓內容以《教會基本建造草案》為綱,重點講“
重生得救”,“信主不等拯救靈魂”的觀點,以“七條大綱”為主要內容。培訓班制定有嚴格的校規、教學計畫、專人講課、學員使用化名等,每晚定時收聽境外宗教電台的“空中培訓”節目。結業後,分成2至3人一組,派往各地“開荒布道”。
(二)每天聚會,煽動宗教狂熱。聚會中除了禱告、唱自編的聖歌,還嚎啕大哭,以表示對所犯罪孽的懺悔,求得耶穌寬恕,使信徒們“重生得救”。稱聚會的名稱有“交通會”、“生命會”、“真理會”等。“交通會”主要是交流各地教會的工作情況,研究統一的傳教事務和人事安排。“生命會”主要是培訓對“教會和神學”的忠心,每次聚會時間長達一星期,每天只吃一頓飯,天天跪著禱告、痛哭,直至“得到生命”。“得到生命”的信徒禱告時能聽到神的聲音,看見白光進而看到“主
耶穌”,身不由己的發笑,全身感覺無比快樂。“得到生命”者才有資格參加“真理會”。“真理會”主要是互相檢查學習《聖經》的收穫。參加過“生命會”和“真理會”的青年,才有資格參加各種培訓班。
“生命會”
顧名思義,“生命會”就是使人得生命、得救、得重生。講解“生命會”的人,對自己所講的內容能倒背如流。他們一年平均要講60場的“生命會”。主要講解:
認識神、十條誡命、審判、審判的威嚴。以耶穌生平為骨架,時間通常連續4-7天。生命會的高潮是認罪、痛哭、流淚,直達到悔改重生。認罪要有深度、廣度、準度,否則罪不得赦免,就不能得救。因此,為了要得救,就必須聽到聲音,如“小子,你的罪赦了!”或者見到異象,如見到光、見到一個穿白衣服的人、見到自己的罪一條一條被劃掉,等等,這才算是得救的經歷、重生的過程。因而有了五花八門的痛哭流淚的“重生”過程。比如在“重生”過程中,有一些扮演“催生婆”角色的代禱人在旁提示,以確定罪的廣度、深度、準度。而他們提示的內容諸如“自己如何打老婆”、“自己如何與雞、鴨、狗、貓犯姦淫”、“自己如何與姐姐、媽媽犯姦淫”、“自己如何偷看男(女)廁所”等等。而被提示的對象,可能是還未結婚的男女青年。另外,一些人為了要“哭”、要“重生”,就打自己的臉、捶胸、在地上打滾,來刻苦己身、攻破自身,以至得救。當人嚎啕大哭的時候,就被確定為有了感覺、有了重生經歷。另一方面,有很多無論如何都“哭”不出來的人,就悲觀、失望,怨神不公平,說:“反正神不要我,我也不會受感動,哭也得不著生命。從今以後,我也不再聚會了”。因此,有很多的人就離開了主、離開了教會與弟兄姊妹。由此可知,“重生派”在高舉耶穌生平和
十字架道路的幌子下,把人帶進感覺中,要人聽到聲音,或見到異象才算清楚得救。他們把
救恩附上個人條件,把弟兄姊妹從信心與信靠中帶進感覺與經歷中,而他們的感覺與經歷只是“哭”,沒有“哭”的信是不得救的信。他們完全否定神的恩典而突出個人的追求;完全不是
因信稱義,而是靠個人努力才得救。他們把聖經中的“榜樣”或個別的例子(特別是符類福音)作為原則用。他們把悔改的心從完全的信靠中區分出來,所以產生“信
耶穌也不得救”的謬論。
其實,聖經給我們看見,信耶穌的悔改,原文是“迴轉”意;得救後犯罪的悔改,才是“悔罪”與“改過”。真回頭才能信耶穌,所以信靠是包括悔改,而單悔改是不能包括信靠的。連信心都是神所賜的(弗 2:8)。真信耶穌的人,必定是真悔改才相信的,若只悔改就還沒有得救。
“真理會”
(1)“
十字架救恩”:只有經過“生命會”的人才能重生。但重生之後怎樣辦呢?
(2)“十字架道路”:應當怎樣對待逼迫(他們總是以受害者自居)和怎樣才能勝過逼迫的環境,等等。
(3)“認識刺透淫婦”:他們說,凡不是“講生命之道”的(他們團體的自稱)都是淫婦。
(4)“建造教會”:他們主要是用
會幕的靈意來解經。他們強調“柱石”的重要性,要讓聽到的人都想做柱石,從而給他們以後設立同工(他們稱“操心肢體”)打下基礎。
(5)“供應信息”:他們總結了一些講章,例如“十字架救恩”、“真理之光”、“生命講章”等等。
(6)“連絡交通”:就是收集信徒的地址,或由別人介紹。他們到沒有“重生派”勢力範圍的地方去傳講所得的生命之道;或潛入某地教會,藉所謂交通,就否定他們的得救,好使他們參加他們的“生命會”。
(7)“開荒布道”:凡是受其害的各地教會都很清楚他們的欺騙手段,這簡直是強盜的做法。
福音使者
“福音使者”是全奉獻為主、憑信心生活的。是在所謂“呼召會”中、在“生命會”中得到生命的人報名參加的。他們多數是剛信主的。年齡最小的只有13歲,最大的也不過24歲。在這些人當中,一些是從“重生派”治理範圍推薦的,一些是父母強迫奉獻的,但大多數是在當地的“柱石”協助下,偷跑出來的,有些甚至是就讀的學生。他們被隱藏起來,長時間地被藏在地窖里,幾個月不見陽光,偷偷強化訓練,然後遣派。有些從此不再回家。有很多做父母的在家焦急等待。還有不少在電視和報刊上刊登尋人啟示,甚至有些父母向當地同工要人,大鬧聚會點,並報案等等。值得一提的是,失去兒女的母親,有些人眼睛哭瞎了,而那些知道內情的人還裝著什麼都不知道,且禱告要捆綁受害者身上的邪靈。那些使父母的心傷透的“福音使者”在生命會中還大談
十誡中“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遣派的使者一對一對地出去,無論到何處都不留真實的姓名和地址。當他們被問及時,他們都瞎編一套騙人話。他們不帶身份證,因此就必須留居在弟兄姊妹家中。若在他們所到之處,他們找不到弟兄姊妹或是弟兄姊妹怕騙子而不敢接待時,他們就露宿街頭。由於他們帶的錢只是路費,於是有些人出來後,無法再回去。由於長期在外,生活條件差,病了又不就醫,造成很多人身體健康極差。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有病,特別是胃病。常有“使者”賴在弟兄姊妹家中,無論如何也不走,趕也不走。他們就是撕破臉皮,也不肯走。一句話,“只聽神的,不聽人的”。
他們甚至召開守童身的呼召會,呼召人報名守童身。以“末日臨近”、“主必快來”、“禾場廣大”等等遊說。於是多有“福音使者”報名守童身。由於用熱心和感覺取代了聖靈的工作,過了一段時間之後,有些人就軟弱了,甚至犯罪。因此,他們當中淫亂的罪不斷增加,甚至同工與同工之間也有同性戀的。很多宣告守童身的,幾年之後已有了兒女,而他們的“童身會”,還是悽慘無比,痛哭、大嚎、碰頭於地,其場面令人觸目驚心。
發展方式
利用名人
“重生派”之所以取得人的信任,有一個慣用的伎倆,就是打著名人旗號。“福音使者”無論去到哪裡,都會抬出“北京的某某爺爺在支持我們”、“上海某某弟兄在關心我們”、“西北的某某前輩在我們當中”,等等,從而使人信任他們、尊重他們,不去懷疑他們的信仰。及至一經查明,他們就改口說,“關心他們、支持他們的兩位弟兄早已與他們決裂,斷絕來往了。”但是他們仍然要打著他們的旗號。原來西北的某前輩年紀老邁了,據悉是被暗中騙到他們當中的。知道內情的人都很清楚這一點。由此看到他們用心良苦,居心叵測。
敬虔假象
“重生派”的“福音使者”用敬虔的外貌來避免弟兄姊妹的戒心。表面上,他們不多言、不多語、交通時多是講很屬靈的話,如“感謝主”、“主知道”、“主必會帶領”,等等。他們常禱告、常禁食,給人以極其柔和謙卑的形象。但不久便發現他們裡頭的靈非常驕傲、非常剛硬,以得“道”者自居,把聖經的話當手電筒,只照人,不照自己。自己百分之百對,別人百分之百錯。他們毫無憐恤,毫無愛心。在他們心中,只有“使團”,只有“工作”,但他們無視聖經全部真理與教訓和
聖靈的感動與帶領。
統治方法
他們在管理方面,有嚴格的統治制度,一級管理一級,一點管理一片,秩序井然,有條不紊。被差派的工人,每年兩次退修,帶回禾場款項、土產,受到“使團”的稱讚而提高其屬靈地位。在工作經驗總結方面,他們總結一套完整的策略、方法,和工作疑難解答。內容如:“為什麼要哭”、“為什麼要聽聲音、見異像才得救”、“當被人趕走時,怎樣應付”、“當無人接待時怎么辦”,等等。他們有一套強硬不變的對付各地教會的方法。他們完全有準備而來,有計畫而來,有目的而來。我們應當識破,他們走遍天下所講的是同一篇道,所用的是同一個模式。他們所謂的開荒布道,就是衝擊各地教會、家庭教會。其工作方法,簡單的說就是:到了你家之後把你趕走,把自己的名字掛出來說:“這是我的家。”
邪靈推動
無可否認有邪靈參予了以上工作,以至使人在“生命會”中嚎啕大哭,不可自制。任何的聚會必定要“哭”、為“哭”而“哭”、為“哭”而聚會。“哭”聲一片,哀聲一片。
不可否認有邪靈參予這場“
屬靈”的事業,使人去建造“屬靈”的
巴別塔,豎立宗派。
罪的剖析
重生派藉十條誡命收集了很多的罪,也非常全面。他們又根據馬可5:1-20節所講“鬼入豬群”的事,說有二千隻豬投進海里。於是就斷言一隻豬身上若有一個鬼的話,那么至少有二千個鬼。如果鬼附在人的身上,就要從人的頭到人的腳開始數算,說:“人都長有鬼頭、鬼眼、鬼鼻子、鬼耳朵、鬼手、鬼腳、鬼心等等”。例如:鬼頭的鬼會叫你的頭指揮你全人犯罪,叫你的頭裝滿鬼小兵;鬼耳朵讓你聽順耳的說話;鬼鼻子叫你哼人;鬼眼睛叫你偷看別人;等等。他們所整理出來的罪,十誡有幾千條,鬼罪又兩千條。這些罪都要在生命會中講述出來,凡聽到這些罪的人,都要在生命會中認罪。因此,他們就產生一種驕傲的靈,認為自己是聖潔的、得救的。而那些沒有參加生命會的人,他們沒有聽過怎樣認罪,就沒有辦法認罪,所以那些人根本就沒有辦法得救。
造成破壞
“重生派”所到之處,都建立自己的宗派,認為只有自己的信仰才能使人得救,其他的都不能得救。他們將自己的工作建立在各地教會的工作之上。他們首先否定你的得救,目的是要從根基拆毀教會,無論這個教會建造時間是幾十年或是十年、八年。他們一來,只用幾天就全部將其拆毀。但是他們根本不會建造教會,只會講悔改、講重生。他們在講台上和在講台下,都不擇手段攻擊當地的同工和傳道人,說什麼“連生命都沒有,如何帶領教會”?“他們是只有知識,沒有生命”。“他們是長老,不過是歲數長老,鬍子長長了,皺紋長多了”。“他們的事奉是為名為利、為金錢,拿教會的錢亂花,並且犯有淫亂的罪”等等。一時間,流言四起,烏煙瘴氣,群羊無首。一個好端端的教會,被他們搞得亂七八糟。不明真相的人被矇騙,同工之間因信仰不同而流淚分離,教會被分裂。他們美其名曰,“這是光暗分開了”。“重生派”所到之處,竟無不搞分裂。可想而知,這是什麼靈在背後操縱?不但教會被破壞,接待的家庭也被破壞。他們通常兩個人,一住進別人的家裡就達幾個月之久,打破家庭的正常生活,且帶來極大的經濟負擔。因此常有夫妻吵架,公婆吵架。而這些使者以事奉神自居,什麼都不做,他們也不會做。信仰與實際生活脫節,而且被趕也不走,又因他們無真實的姓名和地址,一旦出事,他們便溜之大吉,遭殃的是接待的家庭及當地的同工。因出了事,而被迫離家出走的同工,不勝枚舉。他們漂泊他鄉,妻離子散,吃盡“重生會”的苦頭。不但接待的家庭被破壞,普通信徒的信仰生活也蒙受損失。他們的“生命會”、“真理會”,都是四至七天連續聚會。在規定聚會的時間內不準回家,不能暴露聚會地點,這就是所謂“固守真道奧秘”。於是丈夫不知道妻子在哪裡、在乾什麼;妻子不知道丈夫在哪裡、在乾甚么。有些家庭婦女將孩子丟在家裡就去聚會,一去就幾天不回家。當他們的丈夫責備時,她們卻說,“孩子是你的,我是主的人”,這就使家庭不和睦。他們大講“若有人不撇下家庭兒女跟從主的,就不配進神的國”。於是很多人不理家庭、兒女、妻子、丈夫,以為只有聚會就是愛主。這樣的行為被他們說成是愛主的行為,這樣的人被他們稱讚是愛主的人。
評價總結
綜上所述,“重生派”完全是建造宗教的
巴比倫,為要反對神的教會的建造。他們宗派的形成不外乎以下幾點::
(1)有特別的名稱(全範圍教會,曠野神學院);
(2)有特別的組織(全國性的組織);
(3)有特別的信條(“哭”重生);
(4)有特別的交通(單線連絡,一級管理一級);
(5)有特別的行政(“使團”治理各地教會);
(6)有特別的背景 (人人仿效
宋尚節);
(7)有特別的頭 (徐氏家族)。
由此可知,他們並不是在為神工作,而是在大搞宗派,是在為徐氏家族賣命,完成一個空中樓閣的“
屬靈”事業。這是邪靈的工作,把人引向痛苦的深淵,以致失掉信心而離棄神,又使相信神的心被摧毀。
為了提醒弟兄姊妹謹防“
哭重生”的危害,故此提供辨別“哭重生”的四個簡要特點:
(1)非常“敬虔”,無真實姓名、住址和身份證,並說謊;
(2)一對一對的“使者”前來住下之後,趕也不走,越趕越不走;
(3)聚會、禱告之時,必定“大哭”,“哭”成一片;
(4)越聽他們講就對自己的得救越懷疑、越糊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