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發布
2019年8月,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全國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範》(3.0版),2019年11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開始施行。
內容亮點
從減少各類辦稅證明、簡化辦稅流程、壓減辦理時間等方面進行了改進。在精簡辦稅資料方面,70種外部門證明類資料不再需要報送,148個事項實現“最多跑一次”。
民眾對辦稅便利程度感受最為直觀,稅務總局重點聚焦主題教育期間各地反映的辦稅痛堵難,抓好整改最佳化提升,並充分體現到新版納服規範上,打造舒心便捷的稅收營商環境。
在整合涉稅事項方面,將原國稅地稅98個共有辦稅事項由“兩次辦”“聯合辦”變為“一次辦”,對附加稅(費)申報、房產交易申報等34個關聯事項實行“串聯辦”;同時簡化辦稅流程,提供操作指引,整體提升辦理效率。
在規範業務流程方面,將業務流程分為受理、辦理、反饋、存檔4個環節,明確各環節執行步驟;嚴格落實“視窗受理、內部流轉、限時辦結、視窗出件”等要求,加強前後台銜接,消除辦理流程差異,有效規範納稅服務工作。
在拓展辦稅渠道方面,加強電子稅務局建設,提高網上辦稅、自助辦稅比重,明確通過電子稅務局、移動端或自助終端辦理事項,為納稅人提供多元化辦稅渠道。
新版納服規範制定過程中,稅務總局堅持放管服結合,既瞄準辦稅負擔做“減法”,又在後續管理上做“加法”,多舉措完善事中事後管理制度,為企業創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
——強化實名驗證。全面推行實名辦稅,對發票領用、發票代開、稅務註銷等高風險事項,明確實名驗證要求;對其他事項,通過減少報送資料引導辦稅實名驗證,有效甄別辦稅人員身份信息,對涉嫌虛領虛開發票等違法行為進行“鎖定”,既有效防範逃避稅風險,又切實保障守法納稅人權益。
——強化管理銜接。將管理措施向納稅人辦稅事項傳遞,比如把新辦納稅人發票管理、小型商貿批發企業實行輔導期管理等內容納入規範,明確申領發票的用量和最高開票限額;圍繞加強前颱風險應對,增加提醒納稅人更正糾錯要求,對低風險事項合理提醒,對中高風險事項及時阻斷。
——強化信用監管。堅持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明確對A、B級納稅人,在發票領用、出口退稅、享受稅收優惠、留抵退稅、稅務註銷等方面提供便利;對C、D級納稅人,在發票供應、退(抵)稅辦理、出口退稅等方面給予約束,促進納稅人誠信自律。
內容解讀
按照簡政放權要求,新版納服規範取消“印花稅票代售許可審批”和“非居民企業選擇由其主要機構場所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審批”兩項審批。為有效解決納稅人新辦難、註銷難問題,新版納服規範改稅務登記為信息報告,推行新辦企業“套餐”;改稅務註銷為清稅申報,推行“免辦”“即辦”“承諾辦”,下大力氣最佳化新辦註銷程式。
其中,新辦企業“套餐”在部分地區試點以來,受到納稅人廣泛歡迎。在江蘇,稅務部門推出新辦企業“綜合套餐”服務,把多次填表、多個流程、多次跑路轉化為電子稅務局“一鍵申請”、辦稅服務廳“一窗出件”、新辦納稅人“最多跑一次”。
新版納服規範大幅精簡納稅人辦稅資料,70種外部門證明類資料不再需要報送,148個事項實現“最多跑一次”。
簡政便民的同時,我們還創新思路轉變服務方式,還權還責於納稅人,明確納稅人自主納稅申報繳稅、自主選擇享受稅收優惠等內容,給納稅人更多
自主選擇權。”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司長孫玉山表示。
打造舒心便捷的稅收營商環境是新版納服規範的一大重點。
在整合涉稅事項方面,將原國稅地稅98個共有辦稅事項由“兩次辦”“聯合辦”變為“一次辦”,對附加稅(費)申報、房產交易申報等34個關聯事項實行“串聯辦”;同時簡化辦稅流程,提供操作指引,整體提升辦理效率。
在規範業務流程方面,將業務流程分為受理、辦理、反饋、存檔4個環節,明確各環節執行步驟;嚴格落實“視窗受理、內部流轉、限時辦結、視窗出件”等要求,加強前後台銜接,消除辦理流程差異,有效規範納稅服務工作。
在拓展辦稅渠道方面,加強電子稅務局建設,提高網上辦稅、自助辦稅比重,明確通過電子稅務局、移動端或自助終端辦理事項,為納稅人提供多元化辦稅渠道。據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李萬甫介紹,新版納服規範公布稅收優惠事項清單內容,明確除依法須核准和備案的情形外,一律由納稅人“自行判斷、申報享受”,支持減稅降費政策落地落細。
新版納服規範制定過程中,稅務總局堅持放管服結合,既瞄準辦稅負擔做“減法”,又在後續管理上做“加法”,多舉措完善事中事後管理制度,為企業創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
——強化實名驗證。全面推行實名辦稅,對發票領用、發票代開、稅務註銷等高風險事項,明確實名驗證要求;對其他事項,通過減少報送資料引導辦稅實名驗證,有效甄別辦稅人員身份信息,對涉嫌虛領虛開發票等違法行為進行“鎖定”,既有效防範逃避稅風險,又切實保障守法納稅人權益。
——強化管理銜接。將管理措施向納稅人辦稅事項傳遞,比如把新辦納稅人發票管理、小型商貿批發企業實行輔導期管理等內容納入規範,明確申領發票的用量和最高開票限額;圍繞加強前颱風險應對,增加提醒納稅人更正糾錯要求,對低風險事項合理提醒,對中高風險事項及時阻斷。
——強化信用監管。堅持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明確對A、B級納稅人,在發票領用、出口退稅、享受稅收優惠、留抵退稅、稅務註銷等方面提供便利;對C、D級納稅人,在發票供應、退(抵)稅辦理、出口退稅等方面給予約束,促進納稅人誠信自律。
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稅務部門將牢固樹立以納稅人為中心的理念,刀刃向內抓好問題整改,努力為納稅人、繳費人增便利減負擔,確保黨中央、國務院減稅降費等各項決策部署在稅務系統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