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有關部門:
2010-2012年全國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在各地、各部門共同努力下,完成了階段性目標,取得明顯成效。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新時期愛國衛生工作的意見》(國發〔2014〕66號),鞏固和發展已取得的工作成果,進一步改善城鄉環境衛生面貌,經國務院同意,全國愛衛會決定繼續深入開展全國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現將《全國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方案(2015-2020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全國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
2015年2月25日
附屬檔案
全國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方案
(2015-2020年)
2010年5月部署開展全國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以來,各地區、各部門高度重視,按照2010-2012年行動方案的總體部署,周密安排,狠抓落實,較好地完成了三年工作目標,全國城鄉環境衛生狀況明顯改善,受到民眾的廣泛歡迎。為鞏固和發展全國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的成果,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進一步改善城鄉環境衛生面貌,提高人民民眾健康水平,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新時期愛國衛生工作的意見》(國發〔2014〕66號),制定本行動方案。
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促進城鄉環境衛生改善和人民身心健康為目標,堅持政府主導、部門協作、民眾動手、社會參與,堅持因地制宜、統籌資源、綜合治理、長效管理,全面開展城鄉環境衛生綜合整治,明顯改善城鄉環境衛生面貌,有效提升居民文明衛生意識,不斷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主要行動目標
總體目標: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美麗鄉村建設、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工作和衛生城鎮創建活動,以完善城鄉環境衛生基礎設施和長效管理機制為主要內容,以城市環境衛生薄弱地段和農村垃圾污水處理、改廁為重點,連續深入開展整潔行動,統籌治理城鄉環境衛生問題,實現環境衛生基礎設施水平全面提升,大氣污染、地表水環境污染和噪聲污染綜合治理取得明顯成效,城鄉生產生活環境更加整潔有序、健康宜居。
具體目標:
到2015年底
——完成6萬個村莊的綜合整治;
——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提高到75%;
——建制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提高到35%;
——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率提高到30%;
——對生活垃圾進行處理的行政村提高到40%;對生活污水進行處理的行政村提高到10%;
——農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80%左右;
——具備條件的縣道實現“田路分家”、“路宅分家”,路面保持整潔、無雜物,邊溝排水通暢,無淤積、堵塞。
到2020年底
——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提高到85%;
——國家衛生城市比例提高到40%;國家衛生鄉鎮(縣城)比例提高到5%;
——農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85%;
——建制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生活污水處理率較大幅度提高,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處理和生活污水處理水平明顯提高,達到“十三五”規劃相關目標要求;
——具備條件的鄉道、村道實現“田路分家”、“路宅分家”,路面保持整潔、無雜物,邊溝排水通暢,無淤積、堵塞。
工作重點
(一)進一步加強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1.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國發〔2013〕36號),積極建立政府與市場合理分工的投融資體制,保障政府投入,通過特許經營、投資補助、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吸引包括民間資本在內的社會資金,共同推進城市環境衛生基礎設施加快建設。加強老舊基礎設施改造,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
2.推動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理和資源回收利用,逐步實現生活垃圾處理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加強污泥處理設施建設,提高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
3.改進城市環境衛生保潔方式,擴大機械化清掃保潔作業範圍,推廣降塵、低塵清掃作業方式,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率。有條件的地區將數位化城管平台覆蓋到城鄉結合部。
4.加大對村鎮垃圾清運設備和中轉設施建設的投入,有步驟、有重點地規範建設村鎮垃圾收集處理設施。進一步完善村鎮垃圾收集清運體系建設,鄉鎮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聘請保潔員,配備車輛,定期收運各居民點的垃圾。建立村莊保潔制度,推行垃圾就地分類減量和資源回收利用。交通便利且轉運距離較近的村莊,推行“戶分類、村收集、鎮運轉、縣處理”模式,其他村莊可就近分散處理。
5.因地制宜開展農村污水處理,離城鎮較遠、人口密集的村莊可進行集中處理,人口較少的村莊可建設戶用污水處理設施。重點解決好農村畜牧養殖場(點)的污水處理問題。
6.推行縣域城鄉生活垃圾和污水統籌治理,實施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統一運行、有條件的地方推進城鎮垃圾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不斷提高對生活垃圾和污水進行處理的行政村比例。
(二)集中開展城鄉環境衛生治理。
7.加強車站、港口、景區、建築工地等重點場所的衛生管理,加強人員密集地區公共廁所的建設和維護,提高城鄉社區物業管理水平,實施“門前三包”制度,保持市容和社區衛生整潔美觀。以霧霾頻發地區為重點,堅持源頭管控,狠抓細顆粒物和可吸入顆粒物綜合治理。
8.重點清理城市環境衛生死角,加大對農貿集市、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地區市容頑症的整治力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解決馬路市場、廢品收購站、露天燒烤、路邊洗車、占道經營、夜市攤區等民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全面清理亂搭亂建、亂拉亂掛、亂貼亂畫等問題。嚴格活禽市場準入,監督規範活禽市場秩序,逐步推行“禽類定點屠宰,白條禽上市”制度。
9.加強農村公路養護與管理,平整、硬化道路,強化路面保潔,疏通邊溝,清理草堆、糞堆、垃圾堆,統籌建設晾曬場、農機棚等生產性基礎設施,整治占用鄉村道路晾曬、堆放等現象。規範農藥包裝物、農膜等廢棄物處置,加大白色垃圾治理力度。強化秸稈禁燒監管,開展秸稈還田等資源化綜合利用。防治畜禽養殖污染,推進畜禽類污綜合治理利用,加強病死畜禽無害化收集處理。繼續推動農村環境連片整治。
10.強化鐵路、公路、河流溝渠和內河航道沿線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和綠化美化工作,全面清理公路沿線非法廣告和標誌、標語,確保通航水域航行安全和岸線資源合理利用。全面推廣“污染治理、循環利用、生態保護”流域治污體系。開展生態清潔型小流域治理,改善農村河道水環境。對飲用水源地開展“一源一策”治理,實施水源保護區污染整治。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場所,統一組織開展季節性病媒生物防控工作,加強病媒生物日常防制,降低城鄉病媒生物密度。
(三)進一步保障城鄉飲水安全。
11.加快實施《全國城市飲用水安全保障規劃(2006-2020)》(發改地區〔2007〕2798號)、《全國城鎮供水設施改造與建設“十二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建成〔2012〕82號),根據城市水源特點、供水設施狀況和城市發展需求,重點進行自來水廠和供水廠改造與建設、供水水質檢測能力建設、應急供水能力建設等。
12.全面落實《全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規劃》,繼續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和現有工程提質增效,進一步提高農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和供水保證率。在有條件的地方,優先採取城鎮供水管網延伸或建設跨村、跨鄉鎮連片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大力發展規模化集中供水,統籌解決農村學校的飲水安全問題。
13.按照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要求,加強飲用水衛生監測和監測能力建設,切實落實飲水消毒衛生措施,建立健全供水設施維護的長效機制。
(四)繼續普及農村無害化衛生廁所。
14.加快實施農村改廁,堅持因地制宜、集中連片、整村推進,鼓勵建設“四格式生態廁所”和沼氣池,加強對糞便的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
15.農村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項目要配套建設無害化衛生廁所。加強鄉鎮政府所在地、中國小、鄉鎮衛生院、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站)、公共場所、集貿市場、旅遊景區(點)、公路沿線等區域無害化衛生公廁建設工作。
16.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引導農民使用衛生廁所,建立衛生廁所建、管、用並重的長效管理機制。
(五)廣泛開展衛生創建活動。
17.以衛生城鎮創建活動為抓手,推動城鄉整潔行動向縱深發展,提升城鄉環境衛生規範化和精細化管理水平。堅持規劃引導、源頭管控,加強城鄉環境的美化、綠化、亮化,著力改善人居環境。
18.制修訂市民公約或村規民約,積極推動街道、社區、單位等定期組織開展大清掃、義務勞動等活動,勸阻和治理隨地吐痰、亂丟垃圾等不文明行為,形成全社會廣泛參與衛生創建活動的良好格局。
19.國家衛生城鎮要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創新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在整潔行動中充分發揮示範帶頭作用。
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訂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畫。要將整潔行動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對活動開展情況和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等的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綜合考核評價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幹部的重要依據。要堅持政府組織、屬地管理、部門聯動、條塊結合,逐級建立有效的工作機制。要通過“以獎代補”等形式,加大財政投入力度,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多渠道解決建設和管護資金問題。全國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明確任務,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紮實推進各項工作。各級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要發揮組織協調、督導檢查職能,協調各有關部門,確定每年工作目標任務,定期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督導檢查,做好信息統計、數據匯總和情況通報等工作。
(二)宣傳動員。要結合愛國衛生月活動,通過多種方式,廣泛深入宣傳報導,營造社會氛圍,調動民眾參與的積極性,著力推動解決民眾關心、社會關注的重點衛生問題。組織婦女、共青團員和青年投入到整潔行動中來,充分發揮志願者作用。學校要組織學生參加相關實踐活動。
(三)考核評估。要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對民眾反映的問題認真梳理和整改,提高民眾對整潔行動的滿意度。全國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要對各地工作進行考核評估,2017年組織開展中期評估,2020年組織開展終期評估,定期公布行動進展情況,加大對典型問題的曝光和治理力度。各省(區、市)每年要開展整潔行動自評工作,於第二年3月底前將自評報告送全國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