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於1993年3月31日公布的決定性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
- 發文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於1993年3月31日公布的決定性檔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於1993年3月31日公布的決定性檔案。中文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 [1] 發文機關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制定本辦法。二、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的產生應體現國家主權和平穩過渡的原則。三、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由23人組成,其中直接選舉產生議員8人,間接選...
1999年7月3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通過。條款款項 第一條 為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司法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下簡稱“基本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籌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工作規則是指一九九八年五月六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的一項工作規則。總 則 第一條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的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
全國人大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 頒布時間 1999.01.16 實施時間 1999.01.16 第一條 為推舉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人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下簡稱“基本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
第一條 為籌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推選委員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下簡稱“基本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制定本辦法。
檔案全文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的有關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選舉產生的人選,任命何厚鏵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於1999年12月20日就職。
會議決議 1. 通過了《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2. 通過了全國人大關於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決定,3. 通過了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4. 通過了關於批准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關於設立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的建議的決定,5. 通過了關於授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 門特別行政區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 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 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葡萄牙文本 的決定 [1] 詞條圖冊 更多圖冊 參考資料 1.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
從1999年12月20日到2009年期間的第一、第二、第三任行政長官分別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和《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產生。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長官任期為5年,均可以連選連任一次。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 特別行政區行政...
(1998年11月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一、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以下簡稱“籌委會”)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
(1993年3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決定 (1993年3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 (1993年3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選舉會議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中規定的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中的中國公民,沒有參加推選委員會的澳門地區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以及不是推選委員會委員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九屆全國委員...
最後再由選舉會議從代表候選人中選出12名正式代表。選舉會議 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中規定的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中的中國公民,沒有參加推選委員會的澳門地區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以及不是...
在籌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方面,一切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之規定產生。籌備委員會 1998年5月5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在北京宣告成立,負責籌備成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有關事宜由。其負責...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 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 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批准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 法起草委員會關於設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委員會澳門特...
第一任行政長官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產生。2009年及以後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於2014年3月17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
建議的決定 (1993年3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 門特別行政區的決定 (1993年3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 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 (1993年3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下簡稱基本法)和1993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特作如下決定:一、設立由澳門當地法官、律師和知名人士組成的推薦法官的...
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第一屆特首是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產生,其後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屬檔案一:《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選舉產生。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屬檔案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