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保加利亞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1995年10月30日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保加利亞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95.10.30
  • 實施時間:1995.10.30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決定:批准國務院副總理兼外交部部長錢其琛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5年4月7日在索非亞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保加利亞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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