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巴塞爾公約〉締約方會議第三次會議通過的決定第Ⅲ/1號決定對〈巴塞爾公約〉的修正》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巴塞爾公約〉締約方會議第三次會議通過的決定第Ⅲ/1號決定對〈巴塞爾公約〉的修正》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巴塞爾公約〉締約方會議第三次會議通過的決定第Ⅲ/1號決定對〈巴塞爾公約〉的修正》的決定於1999年10月31日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巴塞爾公約〉締約方會議第三次會議通過的決定第Ⅲ/1號決定對〈巴塞爾公約〉的修正》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99年10月31日
  • 實施時間:1999年10月31日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決定:批准1995年9月在日內瓦召開的《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締約方會議第三次會議通過的《〈巴塞爾公約〉締約方會議第三次會議通過的決定第Ⅲ/1號決定對〈巴塞爾公約〉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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