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環境公約

世界環境公約

《世界環境公約》是由法國頂尖法律智庫“法學家俱樂部”(The Club des Juristes)發起,由其環境委員會(Environmental Commission)及委員會主席Yann Aguila具體負責的公約,旨在通過確立環境保護的基本原則來鞏固全球環境治理的框架。

2018年5月11日,聯合國大會投票通過一項決議,為制定《世界環境公約》建立框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世界環境公約
  • 外文名:Pacte Mondial pour l'Environnement
  • 發起:法國“法學家俱樂部”
  • 目的:鞏固全球環境治理框架
起草背景,文本構成,重要意義,發展歷史,

起草背景

該項目緣起於2015年氣候變化巴黎大會之後,法國法律界人士希望在全球有效實施《巴黎協定》和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Yann Aguila先生領導的項目組建立了國際委員會和全球專家網路,聯合全球近40個國家和地區的約80名法學界人士起草。
世界環境公約
王毅出席《世界環境公約》主題峰會
經過多輪磋商後,形成了《公約(草案)》,提交專家組內部會議討論定稿並通過。《世界環境公約》的目標是成為一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公約,旨在通過確立環境保護的基本原則來鞏固全球環境治理的框架。項目組期待,該草案能夠通過世界各國法學專家的共同努力,獲得聯合國大會的通過。

文本構成

從2017年6月份的版本來看,由“法學家俱樂部”該公約草案文本共包含26項條款,重申了“誰污染誰付費”原則、公民享受健康生態環境的權利等,並強調了非國家行為主體的重要角色。最大的意義是環境權的提出。
(註:但是這個過程也是經過反覆論證的,此前有100多條。)

重要意義

如果公約草案在聯大獲得通過,將成為繼1966年《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後第三份綜合性的世界公約,為環境權作為第三種基本權的確立奠定基礎。一旦《世界環境公約》成為國際公約,將對公約的締約國產生法律效力。

發展歷史

2016年7月,法比尤斯先生提出要搞一個《世界環境公約》。Yann領導的法學家俱樂部和法比尤斯進行了討論,決定起草一個檔案。當時有多種不同的想法。當時想過幾種方案,一是建議制定《世界環境公約》,但是不提供草案;二是也提供草案。在法語中這個叫做“劣勢文本”,供未來被各方不斷修改、充實入新的內容。
2017年6月1日,美國總統特朗普宣布美國退出《巴黎協定》協定。
2017年6月23-24日,在法國巴黎索邦大學舉行了“《世界環境公約》起草專家組內部會議”。會議主席是曾任2015年巴黎氣候變化大會主席的法國憲法委員會主席法比尤斯(Laurent Fabius),他在會上正式將該草案提交總統馬克龍。來自法國和世界各界人士400餘人參加了本次會議,包括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法國總統馬克龍、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前州長施瓦辛格、IUCN主席章新勝巴黎市長伊達爾戈等國際環保行動倡導者。會議成果是,確定了《世界環境公約》(草案)。在閉幕致辭中馬克龍明確表示,他將把這個公約草案帶去9月份舉辦的聯合國大會。
2017年7月底,中國綠髮會召開會議研究《世界環境公約》草案。並號召學界多關注這個公約草案。
2017年9月19日,我國外交部長王毅出席了在紐約聯合國總部舉辦的《世界環境公約》主題峰會。
當地時間2018年5月11日,聯合國大會投票通過一項決議,為制定《世界環境公約》建立框架。該決議由法國總統馬克龍2017年9月提出。聯合國193個成員國中,143個投了贊成票,美國、俄羅斯、敘利亞、土耳其和菲律賓5個國家反對;7個國家棄權,其中包括伊朗。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