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爾公約責任與賠償議定書

“關於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所造成損害的責任和賠償問題的巴塞爾議定書”的簡稱。為建立一個綜合賠償制度,迅速充分賠償因危險廢物和其他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和這些廢物的非法運輸所造成的損害而制定的議定書,《巴塞爾公約》第五次締約方大會於1999年12月10日通過。議定書對此類“損害”的含義給予界定,對嚴格賠償責任、賠償額度、時效、賠償管轄權、法律適用等問題做出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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