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6月23日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我國加入《關於防止和懲處侵害應受國際保護人員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約》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87年06月23日
- 實施時間:1987年06月23日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1987年6月23日通過。
1987年6月23日通過。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關於防止和懲處侵害應受國際保護人員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約》,同時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公約第十三條第一款予以保留,不受該款約束。...
關於防止和懲處侵害應受國際保護人員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約約束了關於防止和懲處侵害外交代表和其他應受國際保護人員的罪行的適當有效措施達成國際協定的重要性,因為這類犯罪行為嚴重威脅到國家間友好關係和合作的維持和促進,...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對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轄權的決定附屬檔案 語音 附屬檔案:幾個公約的有關條款 一、《關於防止和懲處侵害應受國際保護人員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約》 第三條第二款: “每一締約國應同樣...
聯合國大會於1973年12月14日通過《關於防止和懲處侵害應受國際保護人員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約》,認為侵害國際保護人員的罪行嚴重威脅各國合作所必需的正常國際關係,應進行起訴,加以懲罰(對罪犯予以引渡或實施國內法)。公約規定這類...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9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反對劫持人質國際公約》,同時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公約第十六條第一款予以保留,不受該款約束。..參考資料 1. 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關於部分非法人投資產品加入...
並於1987年6月23日在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1次會議上批准加入了規定有普遍管轄條款的《關於防止和懲處侵害應受國際保護人員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約》,同時,根據國務院的建議,做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於其締結或參加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我國加入《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和《關於難民地位的議定書》的決定 頒布單位 全國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2.08.23 實施時間 1982.08.23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我國加入《外空物體所造成損害之國際責任公約》的決定 頒布單位 全國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8.11.08 實施時間 1988.11.08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訣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外空物...
1997年7月3日通過。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1970年3月18日訂于海牙的《關於從國外調取民事或商事證據的公約》,同時:一、根據公約第二條,指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務部為負責接收來自另一...
的決定 1992年11月7日通過。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保護錄音製品製作者防止未經許可複製其錄音製品公約》。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伯爾尼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公約》,同時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伯爾尼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公約》附屬檔案第一條的規定,享有附屬檔案第二條和第三條規定的權利。
統一船舶碰撞某些法律規定的國際公約》的決定 1994年3月5日通過。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統一船舶碰撞某些法律規定的國際公約》。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我國加入《關於登記射入外層空間物體的公約》的決定》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1988年發布的決定。目錄 1 法規頒布 2 法規內容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我國加入《關於登記射入外層空間物體的公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入《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公約(1978年文本)》的決定 頒布單位 全國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8.08.29 實施時間 1998.08.29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決定,加入《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公約...
(二)我國行使普遍管轄權的條件 本條所說的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罪行,是指已經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的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規定的犯罪,如《關於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約》、《關於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