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8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入《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公約(1978年文本)》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98年08月29日
- 實施時間:1998年08月29日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決定,加入《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公約(1978年文本)》。同時,聲明如下: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另行通知之前,《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公約(1978年文本)》暫不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