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的決定

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的決定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9.12.26
  • 實施時間:2009.12.26
(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2010年3月5日在北京召開。建議會議的議程是:聽取和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審查和批准200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1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的報告,批准201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審查和批准2009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2010年中央預算;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聽取和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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