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的決定

1985年1月21日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的決定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85.01.21
  • 實施時間:1985.01.21
(1985年1月21日通過)
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1985年3月下旬在北京召開,建議會議主要議程為:聽取政府工作報告;審查、批准198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1985年國家預算;審議、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審議《關於授權國務院在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方面可以制定暫行的規定或者條例的決定(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草案)》。
全國人大常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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