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的決定,2014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2014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2015年3月5日在北京召開。建議會議的議程是: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審查和批准201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1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的報告,批准201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審查和批准2014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2015年中央預算;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審議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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